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元年 十大关键点透视“三农”工作

http://www.scol.com.cn(2021-1-25 10:02:13)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志杰
作者:刘志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川观智库 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联合发布——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元年 十大关键点透视“三农”工作

  编者按

  在我国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交汇点,“三农”工作极端重要。川观智库邀请著名“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执行院长温铁军和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名誉院长、省社科院研究员郭晓鸣,以及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剖析2021年“三农”工作十大关键点,分析形势、提供对策,敬请垂注。

  关键点一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议: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振兴支持政策;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衔接

  2021年将是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确保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的关键之年。通过精准脱贫攻坚战,我国已实现了所有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取得决定性胜利;然而,对已脱贫地区而言,脱贫摘帽后乡村内部发展的差异性仍然存在,要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仅是我国高质量稳定脱贫的重要路径,更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2021年,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采取以下几方面重要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注重帮扶政策的延续性,因地制宜设立巩固脱贫过渡期,构建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注重将脱贫攻坚阶段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针对贫困户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帮扶政策转变为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拓展政策普惠性。二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已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注重将脱贫攻坚期间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结合各地发展新阶段的实际需要,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三是高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衔接。推进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转变,构建统一高效、促进衔接的领导机制、议事协调机制;强化衔接成效考核,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曾令秋)

  关键点二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

  建议:注重县域经济下的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达到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大众创新的社会综合创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在“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要求“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从县域服务功能、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乡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阐释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正是乡村建设行动启动之年。

  只有客观归纳乡村建设的百年发展脉络及历史承续,才能准确把握当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可能空间与路径,更好发挥“三农”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压舱石”的作用。清末民初,张謇、卢作孚和晏阳初、梁漱溟等乡村建设先贤开启了中国土地上乡村建设的火热实践。作为应对国内外危机及回应“三农”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的实践,乡村建设一直内嵌于乡土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历史进程中,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或“隐”或“显”,尤其在21世纪初以来,官方与民间几乎同时兴起乡村建设的实践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既是21世纪以来党在国内外复杂局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时性政策,也是对我国百余年来乡村建设历史经验的创新性继承。

  2021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注重县域经济下的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达到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大众创新的社会综合创新。比如,要创造条件吸引市民携带技术、文化、教育、投资等要素下乡,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社会企业”,通过乡土百业发展体现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等。

  (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张艺英)

  关键点三

  更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建议:以更大力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并强化对小农户的有效带动,一方面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进行分类施策,另一方面注重多元融合

  在全球经济动荡持续加剧和新冠疫情影响仍然严峻的特殊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的压舱石和战略后院的战略意义更加凸显。其中,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将是2021年“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更强、经济激励更充分,不仅能够有效抑制传统小农经营模式所带来的土地撂荒和兼业粗放经营,提高农业产出水平,还可以更好追踪和衔接市场需求,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绿色农产品,促进农产品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衔接。因而,2021年,以更大力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并强化对小农户的有效带动,无疑是实现稳定农业和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目标的关键路径。

  对此,一方面要强化分类施策。对于家庭农场,重点要强化生产条件改善和融资保险等政策支持,帮助破解瓶颈性难题,有效提升经营能力;对于农民合作社,要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引导其完善规章制度、优化治理机制,强化发展型政策激励,推动运营良好、带动效应明显的合作社增强实体化运营能力;对于龙头企业,要鼓励重点参与能发挥其技术、资金、理念等比较优势的农资、技术、加工、品牌等环节,强化多元化利益联接,推动政策支持与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效益直接挂钩。另一方面要注重多元融合。支持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模式,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在资源利用、资产租赁、经营业务等领域建立多样化、深层次的合作机制,实现多元主体的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共生发展,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促进我国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川师范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名誉院长郭晓鸣)

  关键点四

  创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建议:在原来自然村和行政村两级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

  中央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其中,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合理设置股权和管理股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创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举措是收官之年的重要工作。

  2020年,由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这一指导意见能够有效推动新型集体经济对接各种投资。新型集体经济这一载体能对分散状态使用的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化,既可以将国家“三农”投资的效果发挥到最大,又可以降低外部商业主体下乡投资时的交易费用,同时,集体经济体现“成员权”收益的内部分配功能,也更有利于农民分享产业收益,实现共同富裕。

  2021年,创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需要在原来自然村和行政村两级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一是在资源确权清晰的基础上成立村级资产管理公司,将财政投资打包以“专项资金”名目注入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财产。然后按照本村具体情况折股量化到村民,以此吸引村民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资源实物投入或以现金配股,使村民与集体形成紧密的财产关系。二是由集体作为规模资产主体,以入股或发包形式对接外部投资,组建综合经营的合作社,形成现代产权结构,实现生态资源的三产化开发。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杨帅)

  关键点五

  立足生态文明发展县域经济

  建议:以生态资源开发为主线,实现县域经济综合一体化内循环发展。培育县域生态资源资产经营平台;使县域的地方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到农业供给侧改革中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一个重点要义在于生态经济转型要县乡村统筹规划,以“县域”为载体重塑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这是对中央未雨绸缪作出一系列生态转型战略安排的进一步承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旨在通过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想对生态经济新生产力要素进行整合开发,生产关系就要适应生态环境这一新生产力。由于山水林田湖草等是“生命共同体”不可分割,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也要以整体系统的方式重构其生产过程,生态经济新生产力要素的整合开发需要回嵌到在地化的社会制度和组织体系之中。此前,由于村域自然边界和社会空间边界高度重合,村级“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有天然客观条件也有了一定成熟经验。但需要注意到,“资源、资产、资本”仍然是在县域更具规模,“三资合一”的最优在地化空间仍然是县域。因此,2021年,县域经济在拉动国内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长供给方面还有极大潜力待挖掘。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首要任务和中长期目标是以生态资源开发为主线,实现县域经济综合一体化内循环发展。首先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三变”改革为契机,培育县域生态资源资产经营平台,做好乡村集体经济的公司化改制和符合在地化内涵的机制性建设;其次使县域的地方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到农业供给侧改革之中,同步实现金融供给侧改革,用地方过剩的头寸资金活化在地生态资源资产,实现整体性开发和生态收益共享。

  (重庆大学高研院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屏南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潘家恩)

  关键点六

  发挥合作金融基础性作用

  建议:注意产业依托、社员合作、资金互助、结构稳定,也要注意开放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的一年,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其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是一项重要工作。

  农村合作金融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021年,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就要发挥好合作金融的重要作用。

  农村现代金融体系是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为主体、政策金融为支柱相互分工互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但在重构新型集体经济的改革过程中,由于集体经济必然会汇集一些分散的小额资产,合作金融就具备了比商业金融更明显的优势。合作金融置于农村金融体系和合作经济体系中,既可以连接小农户,又可以连接市场(商业金融)和政府(政策金融);既可以服务家庭经营,又可以包容现代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合作金融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因此,国家的政策金融应该主要与合作金融联合发展,助力提高农民组织化能力。

  发展合作金融,既要注意产业依托、社员合作、资金互助、结构稳定,也要注意开放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用更广泛的合作金融制度为农村发展添动力。

  (柏林交易合作社创办人姜柏林)

  关键点七

  保种业根基 强农业“芯片”

  建议:完善种质资源保存、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体系;培育领军型种业企业等;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日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将种业作为“十四五”农业科技攻关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2021年是我国系统谋划、统筹布局如何打赢种业翻身仗,从基础上根本上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关键之年。

  在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稳定发展的战略后院才能稳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其中,种业是农业的“芯片”,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要害,必须高度重视打牢种业基础,确保中国碗主要装中国粮、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总体上,种子供应有保障且风险可控。但同时我国种业自主创新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一旦某些领域出现极端断供,我国农业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将受到重要影响。因此2021年,我国种业发展应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健全完善种质资源保存、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体系,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建设一批现代良种繁育基地。二是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领军型种业企业以及特色优势企业、专业化平台企业等,强化特殊资源、特殊品种的竞争优势,为种业产业链重点环节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三是加大对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选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有竞争力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四是加强对种业技术创新、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种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骆希)

  关键点八

  加速农村新基建建设

  建议:坚持城乡一体,打通新基建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布局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推动乡村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2020年年初,《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出台,年中,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这都标志着2021年农村新基建将全面启航,成为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突破口。

  前瞻性地在农村布局新基建,不仅可以开辟出新的投资热点,同时,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广泛应用,也能更高质量地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动,畅通城乡循环,弥补城乡间的“数字鸿沟”,优化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资本等要素配置。

  2021年农村新基建,需要从两个重点方面发力。一是要坚持城乡一体与进村入户并重。一方面,要创新城乡新基建统一规划建设的体制机制,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将城乡新基建项目进行整体打包、一体化开发,重点是加速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向农村覆盖;另一方面,打通新基建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健全为农服务平台和村级信息站点,鼓励开发信息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软件等,为农户提供电商销售、网上政务、在线学习、普惠金融等多元化服务。二是要坚持创新发展与转型赋能并进。推动农业种质资源、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宅基地、农业经营主体等各领域数据标准化采集和有效整合,布局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同时,加快推动乡村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张耀文)

  关键点九

  农民利益保护

  建议:以系统观念统筹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使农民共享发展收益

  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为广大农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确立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系到巩固执政基础和保障社会稳定。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护农民利益将进一步制度化。通过“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和在换届选举中重构乡村治理体系,能够加强农民自主发展权。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要立足劳动者根本立场,保护农民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二是坚持实践辩证法,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忌以搞运动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要以系统观念统筹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三是以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为原则,推进“三变”改革,通过县乡村统筹规划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治理的创新,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使农民共享发展收益。四是在体制上坚持以民主法制为原则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让城乡融合发展。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改革教育体制,优先发展乡村教育,培养基层工作人才队伍,提高农民的素质技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王田兴)

  关键点十

  保障农民工就业

  建议: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稳定农民工就业基本支撑;提升农民工专业技能;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在当前疫情形势和囯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的背景下,保障农民工稳定就业,不仅本身就是保民生的重大现实需求,而且对于有效稳定宏观经济大局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当前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保障农民工就业是稳住经济基本盘和兜住民生底线的关键选择,既迫在眉睫,更是长期性战略任务。

  2021年,保障农民工就业压力大,应当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首先,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稳定农民工就业基本支撑。小微企业具有较大的就业弹性,当前应针对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对小微型企业的减税降费,强化金融服务和风险保障,以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为基础保障农民工就业岗位。其次,以专业技能提升为动能,提升农民工可持续就业能力。当前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关键期,应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能力建设的政策支持,重点针对新兴业态发展趋势及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性互动。再次,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应当将乡村振兴作为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一个重要方向,实现部分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就业创业。一方面,应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实现就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引导返乡农民工在观光农业、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产业振兴项目中就业。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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