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伪劣医用器材”良心不会疼吗?

http://www.scol.com.cn(2021-1-30 10:19: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克服困难,确保疫情期间依法办案,另一方面主动作为,参与江苏战疫实践。一年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采用远程提审、线上办案多种方式,对疫情期间暴力伤医、制造销售伪劣医用器材、口罩等犯罪,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批准逮捕363人,提起公诉976人。(1月29日《扬子晚报》)

  在发布查处制售“涉疫伪劣医用器材”成绩单同时,江苏人民检察院还部署了下一步打击任务,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都要把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制售伪劣医用器材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涉疫伪劣医用器材”案件可谓是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法人员做不到。小小的口罩有人造假,额温枪有人造假,就连大型的医疗器材也有人敢造假。对这些人提起公诉是法律的要义体现,也是不法商人罪有应得了。

  全国上下都在积极抗击疫情,病毒就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与病毒这个我们共同的敌人作斗争,“涉疫医用器材”就是最好的法宝。比如,用量极大的口罩,其能够用“最普通最便宜的方式”远离病毒的侵袭;比如,额温枪使用频率比较高,是很多公共场所的标准配置,超市需要使用,工厂需要使用,学校需要使用,其能够最大程度将隐患拦截在公共场所之外。假如,有公共场所使用了伪劣的额温枪,还如何“精准打靶”,如果有一位体温异常的可疑人员被放过了,带来的可能就是灾难!

  “涉疫伪劣医用器材”的出现,暴露了某些商家罪恶的嘴脸,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就放弃了商业底线,如此道德败坏是商人需要严厉打击。对于此类行为,需要实施“顶格处罚”,按照最重的法律规定进行打击。甚至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实施“罪加一等”的处罚。无论是生产的还是销售的,一个都不能放过。

  除了需要法律的严厉打击之外,更需要“源头把关”,等到了“涉疫伪劣医用器材”进入市场环节的时候,进入使用环节的时候,危害可能就已经造成了,这种危害是不可逆转的。那就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让“涉疫伪劣医用器材”没有走出车间大门的机会,没有进入市场大门的机会。不能让“涉疫伪劣医用器材”祸害了疫情防控的努力。

  制造销售“涉疫伪劣医用器材”良心不会疼吗!其实,所有的良心都不能指望“有良心”,良心是约束出来的。让“商家有良心”需要“法律多用心”。最好就想问一句:制售“涉疫伪劣医用器材”,你和病毒是一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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