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药”为何能“长生不老”

http://www.scol.com.cn(2021-1-22 8:37: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一年来,所谓的“不老药”成为保健品市场的新宠儿,即使动辄上千元一瓶的售价,也让很多消费者趋之若鹜,甚至出现了潘石屹等名人为其“代言”。 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发函称,目前NMN(“不老药”主要成分)在我国尚未获批,也就是说NMN在我国境内,不能作为食品生产和经营。该函要求各地排查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不老药”被称之为“坑人药”“坑老药”。目前,NMN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即在我国境内,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事实上,伴随着“抗衰老”概念,NMN产品迅速风靡国内市场。2020年“双十一”,京东数据显示,NMN产品成交额同比增长1500%。

  日前,媒体反映有经营者违法经营“不老药”情况,“不老药”的主要成分为烟酰胺单核酸(NMN)或以此为原料生产,个别以压片糖果等普通形式存在,主要宣传“抗衰逆龄、修复DNA、预防老年痴呆”等作用,而实际上背后是一连串的问号。

  违规的“不老药”何以长生不老!这是我们最该追问的地方。无疑,“不老药”之所以能够长生不老,就在于人们对于健康的期待,对于长命百岁,青春永驻的期待。就连远古的秦始皇还寻找长生不老药,生活在现代科技之下的我们当然也想“向天再借五百年”。但是,“向天再借五百年”只能是美好愿望,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向天再借五百年”!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不管你多有钱,不管你多有权,也不可能躲开自然规律。期盼长生不老,青春永驻,不过是交了“智商税”,成了人家刀具之下的“小韭菜”。

  “不老药”的长命百岁,不只是市民交“智商税”的问题。其背后有着诸多魅影。既然“不老药”是违规的,为何很多正规网络平台成为“不老药”的巢穴和洞府。这巢穴和洞府里住着多少“利益的妖怪”!查询京东以及天猫平台,诸多类型的“不老药”销路颇佳。以京东平台为例,NMN关键词下有超5600种商品。允许销售“不老药”,这些平台不该被追责!

  还有一些名人代言,在为“不老药”续命。潘石屹等名人纷纷加入其中。而广告法规定,为产品代言必须查验产品的所有资质以及宣称的功效,试问潘石屹等名人们,你们在鼓励大家吃“不老药”的时候自己吃了吗!你们的家人吃了吗!

  最值得一说的就是各地监管部门。“不老药”就是不折不扣的违规销售,查处“不老药”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在岗位职责里写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何还要坐等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函”,没有“监督函”你们就能视而不见!

  按照管理规定,此类“不老药”就应该是没有机会存活的。“不老药”之所以能够长命百岁,就在于监管漏洞和愚昧无知改写了“生死薄”。别再给“不老药”的长命百岁续命了,“不老药”的“生死薄”需要有人执行!(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