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是自己的媒体,“公众号”是让公众看的号

http://www.scol.com.cn(2021-1-26 8:12: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网信办1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点强调打击虚假信息、虚假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打击虚假流量问题方面,新规定指出,“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1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

  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公众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公众号”就是我们说的“自媒体”。眼下是一个“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可以说,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媒体人”。按说,“自媒体”产业的发展,是文化盛世繁荣的体现,对于信息的传播,对于文化的交流,对于诉求的表达都是有好处的。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十分尴尬的现实问题。目前,网上信息内容低俗庸俗、恶意炒作、情绪宣泄、恶意攻击、抄袭剽窃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网络生态、破坏网络文明。

  这种问题的呈现,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无遗。一些“自媒体”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随意散布他人隐私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一些“公众号”信息服务在信息流、算法推荐、群圈分享、平台分发等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驱动下,加速呈现专业化生产、组织化传播、商业化运营等新特征,但同时网络水军、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盗版侵权等顽疾毒瘤屡治不绝。

  “自媒体”成为了谣言传播的载体,成为虚假信息的载体,成为道听途说的载体,成为恶意攻击的载体,还有人为了制造所谓的“舆论热点”,不惜花钱买流量,花钱买点击,人为的“推向头条”。“制造热点”“引领热点”是不该发生的。请记住一点,“自媒体”不是你自己的媒体,“公众号”需要承担“公共责任”。“自媒体”另外一个名字叫“公众号”,既然叫“公众号”就不是“私人领地”。

  “自媒体”人需要约束自己,在发布信息的时候必须坚持“真实的底线”,而不是为了流量道听途说,添枝加叶,甚至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而对于公众而言,也需要养成多看正规消息的习惯,重要的信息多看正规媒体的消息,不当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小跟班。而所有自媒体平台都需要引导和鼓励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大力生产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的优质信息内容。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自媒体”的责任。“自媒体”不是自己的媒体,“公众号”是让公众看的号。别忘了“自媒体”另一个名字叫“公众号”。(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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