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让“蓝领”评职称更规范

http://www.scol.com.cn(2021-1-11 9:03: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解决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1月10日《工人日报》)

  目前,我国共有1.7亿左右技能劳动者。长期以来,企业对“蓝领”和“白领”执行两套不同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前者按照五级技工的等级认定,后者沿用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二者互不相通。一些民营企业连职工参与技工等级评定的机会都没有,这不仅一定程度造成“蓝领”“白领”待遇的差距,也给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带来障碍。日前,人社部日前印发通知,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贯通机制。这意味着,技工“蓝领”也能像医生、工程师等“白领”一样参加职称评定了。

  人社部在出台发出《通知》的基础上,本次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谁能评”“怎么评”“谁来评”的问题。之前,一些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但在试点过程中,只侧重于工程领域。本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做到高技能人才能评尽评,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于怎么评?《实施意见》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在淡化学历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贡献。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至于谁来评?则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将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另外,《实施意见》提出,企业可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和不同类别人才特点,自主设立工作岗位,自主确定是否将取得职称的高技能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企业可探索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

  《实施意见》让“蓝领”评职称更规范。给“蓝领”评职称,是对他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一种肯定,既然肯定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应该给他们相应的待遇,必须将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人社部门将按照属地原则,建立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机制;要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应该给评到职称的“蓝领”相应的待遇,将这些优秀的“蓝领”留住,如果企业的中高级职称的“蓝领”越多,说明这个企业的实力越强,企业在民众中的信誉越好,就能吸引到更多的业务,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希望各企业抓住给“蓝领”评职称的机会,通过提高评到职称的“蓝领”的待遇等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企业的实力,利用人才优势,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水平的竞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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