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疫情,也无需做“惊弓之鸟”

http://www.scol.com.cn(2021-1-20 10:35: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黄齐超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7日,江苏无锡。江阴发布称,18日起进药店买感冒药,原则上需要提供核酸证明,引发居民抢购。后官方辟谣,主要是针对买药时有感冒咳嗽症状市民进药店前先去检测。 (1月19日 澎湃新闻网)

  进药店购买感冒药需要做核酸检测?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县的一纸通告,引发了当地民众抢购感冒药。随后,官方辟谣称,民众理解有误,导致了抢购感冒药。事实上,需持核酸证明购药的是有感冒、咳嗽症状的患者,而非所有购买感冒药的市民。

  一般性的感冒,市民可以去药店购药。可是,江阴的一纸通告,让老百姓“未感冒先备药”。公众在没感冒之前抢购感冒药,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江阴官方的通告明确告诉了市民——等出现感冒症状再购买感冒药,你得持核算检测证明购买。既然如此,民众当然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感冒之前。由此可见,公众并没有误解江阴官方的通告,而是江阴对疫情防控草木皆兵,似乎成了一只惊弓之鸟。

  什么是需要核算检测的重点防范人群呢?一般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感冒发热的病人;其二,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亲密接触者;其三,刚从疫区回来或近期有中、重疫区旅行史的市民。这些需要重点防范的人群,他们要么被限制出行,要么需持核酸检测报告出行。可是,如果把“感冒”患者也纳入重点防范人群,要求他们也持证购药,那么,难免会造成防范过度,乃至引发抢购药品。

  病毒狡猾,防疫需要严防死守,这一点没有错。不过,我们还远没有达到需全民检测的必要程度,所以,非重点防范人群,就无需过度防范。感冒不等于感染新冠肺炎,对出现感冒症状的患者,一刀切地要求他们持证购药,这未免有防疫过度之嫌,或者说,它是对待疫情的过敏性反应。防范意识需要紧绷,但防控措施不应随意加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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