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被“冻哭”,请低温津贴站出来“哄哄”吧!

http://www.scol.com.cn(2021-1-8 8:36: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殷建光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天气网显示,1月7-8日,西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南部和西部、江汉及其以南大部气温将先后下降6~8℃,局地降温10℃以上, 7-9日,东北地区东部、西北地区东南部、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大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四川盆地等地局地有中到大雪。13-14日,受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地区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4~6℃降温,局地可达8℃以上, 15-16日,还将有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大部地区,带来大风降温天气。(1月8日中国新闻网)

  这几天,真的很冷,骑自行车上班,冻得耳朵疼。那么,对于户外劳动者来说,就更难熬了。城市需要运转,生活需要正常。天再冷,劳动者也需坚守。但是,保护劳动者的“低温津贴”不应“冷藏”,应该出来送温暖。多地被“冻哭”,请低温津贴站出来“哄哄”吧!

  低温津贴不能被束之高阁,应该送到劳动者身边。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应,都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过,相较于高温津贴的逐渐落实,低温津贴却普遍束之高阁,许多职工甚至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长期在低温环境中工作,有可能损害身体健康,2015年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已将低温列为职业病危害之一,低温津贴从性质上来讲,是给劳动者一些额外保护,是尊重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重要体现,低温津贴应该送到劳动者身边。

  健全法治,让发放低温津贴成为硬规矩。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指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却缺少具体的执行细节规定,导致低温津贴成为躺在法律条文里的“空中楼阁”,不能走出来,落地生根。我们应该参考高温津贴,研究制定低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政策法规,各地要推出具体落实办法,让所有低温下的劳动者在寒潮中被温柔以待,发放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一样,应该成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硬性规定,强力执行。

  小时候,孩子哭,大人会拿出糖来哄哄。糖是甜的,孩子不哭了。现在,多地被冻哭,我们也应该拿出低温津贴来哄哄,低温津贴是暖的,到位了,多地就不哭了。对于劳动者最好的尊重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期盼低温津贴能为寒风中的劳动者护航。(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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