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跳河起哄者”用法治挽回人性

http://www.scol.com.cn(2021-1-4 8:47: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20年12月27日13时许,河南邓州市女子在某跨河大桥欲轻生投河,杨某奇(男,43岁,邓州市人)为了博人眼球,现场起哄“别拉我,那你倒是跳啊”,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遭到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邓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治安处罚。(1月3日澎湃新闻)

  面对一名女子在跨河大桥欲轻生投河,当事男子不参与救援也就罢了,竟然在现场起哄“别拉我,那你倒是跳啊”,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这种围观起哄的冷漠心态,或许就是一把“杀人刀”,可能刺激轻生者,导致悲剧不可逆转地发生。笔者认为,当地警方依法对起哄及发布视频者处以行政拘留9日治安处罚,用法治挽回人性,既是对少数无人性的人冷漠者警告,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在突发救援的现场,常常会迅速聚集很多人围观。其中有不少围观者热心参与救援,而大多数围观者纯粹是看个热闹,更有少数围观者不嫌事大,在现场起哄甚至造谣。在本事件中,当事男子为了博人眼球,现场起哄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的行为,可以说十分恶劣,是毫不人性的冷漠。对这种冷漠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效仿者,为了博人眼球或自身利益,作出类似没有人性的冷漠行为。警方对当事男子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要警告冷漠者,挽回可贵的人性。

  不可否认,各地不断上演的“跳楼秀”“跳桥秀”,已让很多围观者感到了麻木。一些围观者在现场长时间等待后,便会感到不耐烦,于是不负责任地起哄“怎么还不跳”“跳啊,快跳啊”。这些围观不嫌事大的目的,无非是想快一点知道“最后的结局”,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后离开现场。但是,不管是“跳楼秀”“跳桥秀”,还是真的轻生,在宝贵的生命面前,都不应该充当冷漠的看客,更不能起哄、怂恿而刺激轻生者,让轻生者“骑虎难下”,最终做出极端的选择而结束生命。这种冷漠的围观起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悲剧的发生,无异于一次“谋杀”。

  在现场围观起哄,其实也会严重干扰警方、消防等人员的救援行动,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而拍摄发布跳河自杀的视频,不仅是对轻生者的不尊重,也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而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起哄及发布视频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属于咎由自取。拘留跳河起哄者,也给有类似围观起哄行为的看客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警示他们今后不要以身试法,在他人生命攸关的紧急时刻,做出一些毫无人性的冷漠举动,否则,将同样受到应有惩罚。

  笔者认为,人的生命仅有一次,必须加倍珍惜和爱护。在类似欲轻生的现场,民众应当多一点人性的关爱,少一点聚集围观,更不能起哄、怂恿对轻生者“捅一刀”。同时,有条件的围观者要积极协助相关救援人员展开现场施救,从而尽可能挽救轻生者的宝贵生命,避免人间悲剧发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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