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确诊新冠被拘留”后悔了吧!

http://www.scol.com.cn(2021-1-3 9:03: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全民的疫情防控意识虽然很强,但难免也有少数拖后腿的。你看,为了放假谎称自己“确诊新冠”,广州一男子被拘留20日。(1月3日《信息时报》)

  据报道,这名谎称自己“确诊新冠”的男子,是因想在圣诞节休假但未获公司批准,于是通过微信找到了一名从事广告制作的网友,帮其伪造了一份医院核酸检测报告,并将报告单发到公司工作群中,没想到引起轩然大波。

  该男子为了放假谎称自己“确诊新冠”,这个玩笑开大了。试想,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真的检出阳性,谁会开这种玩笑?这种玩笑肯定会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也肯定会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会浪费很大的社会资源。

  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了零星的新冠肺炎个案,一些不实谣言也随之出现。比如,“成都不排除封城”“四川音乐学院封校”“成都市天府健康码已停用”等等。在资讯发达和信息过载的时代,我们的信息来源和渠道非常多元,抗疫当前,之所以有人会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实信息出来添乱,以博取人们的眼球,是因为疫情的再次出现,人们的情绪变化与焦虑,往往对与疫情同行的谣言相伴。谣言一旦出现,更容易随着疫情的变化迅速扩散和传播。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很多信息是否真实,一时难以识别,也来不及去伪存真地辨别,有的没考虑后果,便信以为真地盲目传播。而像该男子为了放假谎称自己“确诊新冠”,这样的谣言,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在给社会添乱,被刑拘是她自作自受。

  俗话说得好,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谣言本身的蛊惑性很强,又抓住了很多人的“软肋”,这使其很容易取信于普通民众。一旦谣言扎下根,反而令真相难以传播并快速辟谣。所以,各地要加大对造谣者和传谣者的惩罚力度。需要依法查处谣言发布和传播责任人。对疫情隐瞒不报者、造谣生事者、不遵守防控要求者,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其中就包括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该男子为了放假谎称自己“确诊新冠”,被刑拘20日是自作自受。在这里,我们也提醒那些造谣者,根据我国《刑法》,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而故意传播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其他人应该从这位男子身上吸取教训,不要乱编造和传播谣言,不然后果很严重。只有对造谣者严厉打击,才能让每个人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责,不相信更不会去传播谣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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