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红头文件”,靠“纠错”更要靠“不错”

http://www.scol.com.cn(2021-1-22 14:10: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给“红头文件”体检、纠错,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再次晒“成绩单”接受外界监督。1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报送备案的“红头文件”1310件。在依申请审查方面,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为近4年最多。(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红头文件”的纠错成绩单显示: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不难看出,全国人大对于报送的“红头文件”纠错的力度是巨大的,工作量也是繁重的。这是“红头文件”规范的一道屏障。

  这张“纠错成绩单”还仅仅是全国人大具有管辖权的“红头文件”。而实际上不是所有“红头文件”都由全国人大负责审批,负责纠错。还有不少地方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会是漏网之鱼。

  “红头文件”,不仅仅是一张“带着红头的纸”,在人们心中这是一张“神圣的纸”。正是因为“红头文件”很神圣,才需要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对待。“红头文件”的底线,必须是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与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有矛盾,只有这样“红头文件”才能不辜负“红头的神圣”,才能不辜负“民众的心头”。

  然而,在一些基层地方和基层部门以及基层单位,出台“红头文件”的时候却像个“无头苍蝇”。出台“红头文件”不加思考,脑袋一热就出来了,完全是“长官意志”,出台什么样的“红头文件”,“红头文件”写上什么样的内容,都是“领导说了算”,让“红头文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是伤害了老百姓的心。

  比如,有些地方法规,就必须首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而却出现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发布“红头文件”是一时兴起,结果刚刚发布就不得不“声明作废”。更有一些“奇葩红头文件”:必须要购买地方烟酒的;APP不完成多少分就要扣钱的;工作期间上厕所不能超过多少次的;微信群回复领导信息不能超过10分钟的。固然,这样的“红头文件”都是一些小单位小部门印发的,而却带来了大问题,让“红头文件”的“神圣感”变成了“喜剧感”。

  制定“红头文件”需要多些谨慎的心态,要邀请专家参与,要邀请法律人士参与,不能让“红头文件”像“无头苍蝇”。 给“红头文件”纠错,别让“纠错的人”太累了。规范“红头文件”,靠“纠错”更要靠“不错”!

  说到底,“红头文件”不该是“长官意志”的体现,而是“法制意识”呈现,更不是闹着玩的事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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