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系统”不可滥用

http://www.scol.com.cn(2020-12-30 8:19: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家在北京亦庄荣华街道某小区的周晗(化名)对记者反映,她们小区要求每个居民都要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同时小区门禁也将由刷卡改为刷脸出入。据周晗称,上述亦庄某小区从今年6月份就下发通知要求居民办理人脸识别,但因为业主抵制声音较大,现在都没有全部完成。(中国新闻网12月29日)

  近年来,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人脸识别”系统被广泛地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然而,“人脸识别”系统是把双刃剑,它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也暗含着诸多风险,其中隐私被泄露无疑会成为人的心头之虞。

  眼下“人脸识别”似乎有过多过滥之嫌,有些根本不需要人脸识别的部门或领域,也要赶什么潮流,要改装或者加装“人脸识别系统”,美其名曰为增加安全系数。有这个必要吗?以小区为例,人们进进出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必要天天“刷来刷去”吗?或许有人会说加装人脸识别是为了小区业主安全,防止陌生人擅自闯入。其实,这种担心实属多余。我们知道目前很多小区都加装了监控系统,陌生人一旦作案完全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进行破案,实在没有必要“锁定”每一个出入者。

  从另一方面讲。业主进进出出频繁“刷脸”,反而增加了很多隐患,诚如一些业主所言“我不在家,你都清楚。”反过来想一下,如果安保人员中有内鬼,啥时候可以作案,尽在掌握之中,这无疑增加了业主的安全风险,难怪乎那么多的业主反对加装人脸识别系统,他们的担心并非多余。

  “人脸识别系统”不可滥用,一方面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非必要场合就不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因为此举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权利伤害;另一方面,非加装不可要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不可强行搞“拉郎配”,根据新的《民法典》规则要求,擅自加装人脸识别系统,会泄露他人隐私,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业主完全可以据此将一些物业管理部门告上法庭,到头来某些物业部门会“吃不了兜着走”,

  加装人脸识别系统并非有百益而无一害,安装人脸识别要广泛征求民意,不能擅自独断专行。否则置广大业主隐私权于不顾,强行安装,最终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何苦呢?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神圣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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