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条命式的律师费”需有有温度的回应

http://www.scol.com.cn(2020-12-27 10:56: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立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26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事项的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题,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照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律师行业规范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12月26日 澎湃新闻)

  务工人务工时工伤致截瘫,务工人与律师签订合同委托律师索取工伤费。经过4年周章,最终索取回180万工伤款,律所收取了其中90万元的费用。一半工伤款支付给了律师,相当于务工者半条命一样支付给了律所。这难免不引起各方争议,律所方面到底该不该收取这么高的费用?当地司法部门的介入,可以为事件的圆满解决找出一条有温度的出路。

  在现实当中,工伤索赔案件是一个难点,对于劳动者而言更是如此。从律师代理务工者杨昌茂申请工伤费用的曲折度来看,4年时间,耗费了律师大量时间、精力、财力,索取适当额度的律师费也是应当的,关键是掌握好适当额度。

  事实上,务工人杨昌茂与律所签订的是风险代理收费模式的合同。根据风险代理收费模式的特点,是律师一方先免费或只收取少量的基础费用,待赢得诉讼后再按合同规定额度收取较高额的费用。这一模式,对于双方来说都有风险,也都有一定的利益保障。事实上,杨昌茂获得了180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律所获得了其中的90万元的服务费用。

  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涉及工伤赔偿款的案件,律师收费不得按照风险代理模式收费。这样一来,尽管律师呕心沥血帮助杨昌茂获得了工伤款,但律师却违规了。尽管双方有约在先,也不能违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就难免让整个索赔案陷入了一种尴尬。

  如果按照非风险代理模式,杨昌茂可能无法顺利获得相关赔偿款,类似的案件也是如此。而如果按照风险代理模式,又与司法部等的法规相左,广州市司法局后续调查,应该能够事实清楚的调查完毕,但后续的问题在于,如何理清这一案件的矛盾。律师的法律服务相当获得尊重,劳动者的权益也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还需要维护,三者缺一不可,后续的调查处理,需要秉持事实清楚、依法依规、酌情处置的原则,方能让这一案件获得圆满。

  “半条命式的律师费”,虽然是杨昌茂个案,但也正击中了工伤赔偿中风险代理模式的软肋。通过对个案的调查和反思,完善务工者工伤索赔救济法律,绕不开这一模式的改革,既让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和道义支持得到尊重,也让法律的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最为重要的还是,能够让劳动者劳动能安心,获得权益救济能安心。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