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未胸透被拒录,缺乏对孕妇就业温情

http://www.scol.com.cn(2020-12-13 10:05: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黄齐超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去年6月,许女士报考了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的一次教师招聘,其成绩在报告职位为第一名。但因体检时怀孕未作胸透,被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取。时隔一年后,许女士起诉了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12月11日上午,该案开庭。12月11日下午,许女士代理律师钟兰安介绍说,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对方并未表示歉意。法院已审理完毕,将择期宣判。(12月12日澎湃新闻网)

  在这次招教考试中,许女士的综合成绩在报考职位中位居第一,妥妥的一个优秀竞聘者。然而,她却因怀孕未做胸透,被平原区示范区文教局以“体检不合格”拒录。仅仅因为没有胸透,许女士就与心仪的岗位失之交臂,实在令人惋惜。同时,也无法不令人质疑:当地的文教局和人力资源保障局歧视孕妇。

  胸透检查的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渠道,这是招教考试体检的保留项,如果考生存在传染性疾病,当然不适合做教师,这项目规定大家都理解。但是,许女士没有做胸透检查,并非是想躲避检查,而是事出有因——她怀孕了,不适合这段时间做胸透。胸透X光照射对腹内婴儿成长不利,医院也不建议孕妇做胸透。

  平原区示范教体局是否存在刻意阻挠孕妇入职的情况?我们尚不能妄论。别的不说,单就他们直接、冰冷、粗暴地拒录未胸透的考生,足可见他们对孕妇就业缺乏温情。怀孕期间的合格应聘者不适合做胸透,难道就用人单位不能缓期做胸透吗?墨守成规,非逼着孕妇做胸透,即便是遵守了规章制度,符合法规精神,也将自己的冷漠和缺乏人性关怀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许女士的体检医院建议孕妇不胸透;而且,之前招录教师、公务员的体检,也出现过孕妇,都采取了缓期,为何这一次硬钢了呢?许女士反映情况时,教育局的一位领导无意间透露:上一批(招教)孕妇太多,导致这一次优化方案。大家明白了吧?这位领导的言外之意是——孕妇考生,能卡就卡。许女士应该就属于“合法”被卡的孕妇考生。

  平原区示范区文教局辩称他们“合情合理合法”,其实,再冠冕堂皇的借口,也难掩他们歧视孕妇求职者的龌龊。他们在招教公告中,并没有明确孕妇体检,也是他们的疏漏。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案例,其实,它折射了孕龄女性的求职困境。用人单位都不想招聘孕妇,但是,做母亲是女性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再者,教师岗位是女性的优选项,哪个学校的教师队伍不是阴盛阳衰?

  从社会的大视角看,现在的老龄化容易严重,人口出生锐减,保护好孕妇,保障她们不受就业歧视,才能更好地鼓励生育。因此,任何单位都不能变相歧视女性,歧视孕妇,而应当给以她们就业温情。我们希望,延期让孕妇做不适应的孕期体检项目,成为招录、聘用女性劳动者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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