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2-8 9:20: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对于拾金不昧,我们一向是赞扬和鼓励的,没想到的是,保洁员工上交钻戒却遭遇罚款,这让拾金不昧者情何以堪? 保洁员工当时在工作中捡到一枚钻戒,因为打扫时间有限,第一时间上交戒指时间来不及,工作完以后上了趟厕所才上交,却被告知“未及时上交”要被罚一千元,捡到钻戒然后上交中间仅仅过了16分钟,连警察都说这个是属于及时上交,却仍然要被罚500元,这真是难以想象。所谓的“迟交”究竟以什么为标准?为何连警察的话都不相信?拾到东西过了16分钟上交就算“迟交”,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如此强词夺理,实在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相关部门无妨查一查。 据了解,处罚的依据是公司承诺书,其内容规定为:动车所人员,凡是在作业期间,捡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交给车长,不允许带出车厢,若有违反者,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开除。可这份承诺书是在保洁员工捡到钻戒的两天后才签的,此前并未看到相关通知。显然有针对保洁员工的“嫌疑”。退一步说,即便是“承诺书”能够作为处罚依据,但这样的“承诺书”是否合理,难道就不考虑保洁员工作的“特殊性”,要知道不是在别的地方保洁,而是在火车上,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一点为何不加以考虑? 捡到一枚钻戒,的确是要及时上交,毕竟丢失者会很着急,可如果对于保洁员工当时的工作状态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保洁员工并没有“私吞”的意思,也并没有不承认,上交也是及时的。但对于这些,公司并没有认真考虑,却过分强调其“不及时”上交,要给予处罚。让人实在不明白。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保洁员工拒不上交,侵占了钻戒才会受罚。可保洁员在接到电话后,并没有否认发现钻戒的事实,且在第一时间上交了,怎么就不及时了?怎么就要被处罚了?在明知道自己罚错了,可却仍然称,罚款500是轻的。这是什么样的心态?这可能与保洁中的权益经常性受损有关。或许在管理者看来,保洁员工的尊严不重要,相关的法律不重要,自己的权威才是最重要的。想罚谁就罚谁。事实上,有的管理者已经养成了习惯性欺负保洁员工的“毛病”,对于弱势群体不欺负可能很难做到,这恰恰是最可怕的。连拾金不昧都可以随意“消遣”,还有何道德和良心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