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常被引用的“名言”

http://www.scol.com.cn(2020-11-9 8:58:02)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刚
作者:李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有一段关于共产主义的名言:“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这段话之所以是名言,不但因其句意引人注目、常被引用,而且因其释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人由此断言“共产主义不是理想”,也有的人由此简言“共产主义是现实的运动”,还有的人由此推论“消灭私有制是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更有甚者根据这段话出自《形态》手稿中马克思对恩格斯底稿的旁批,而由此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观点上存在差异。笔者认为,对这段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论述的解读,既不能望文生义,也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制造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分歧。

  共产主义不是现实与之相对照即可实现的美好愿景

  这段名言的第一句话用两个“不是”来否定费尔巴哈式的共产主义观。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对象主要是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和德国社会主义等“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费尔巴哈式的共产主义者看来,共产主义是爱的宗教,认为共产主义的目的就是要“使爱的宗教成为真理,使人们期待已久的有福的天国居民的共同体变成现实”“那时候‘灵魂将得救,人间将成为天国,天国将成为人间’”。这种经院哲学式的爱的呓语和幻想,对马克思来说,既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也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这是《形态》原文所展现出来的批判。

  需要强调的是,名言中的两个“不是”并没有否定共产主义的应然性,也没有断言“共产主义不是理想”,更没有显示与恩格斯的分歧。从现实可能性看,两个“不是”所引发的思考应是:共产主义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理想状态,这不是一个现实能够讨论清楚的问题,甚至共产主义社会究竟何时实现,这也不是一个现实能够准确预言的问题。如果让现实对照着由经院哲学思维所构造的共产主义的理想蓝图进行谋划建设,那么就会犯一蹴而就的“急躁病”,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所以,共产主义不是轻轻松松就可实现的美好愿景。可是,如果我们由此把共产主义仅仅视为远大理想,在心中远大到与现实利益无关,那么这也不是马克思的初衷。

  共产主义是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统一的现实运动

  这段名言的第二句话用肯定句式表达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观,即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把共产主义视为一种现实运动,因为共产主义社会何时实现是不可控的,但共产主义的追求过程却是可控的,这是现实运动必然的合理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把共产主义仅仅看成一种现实运动,那么又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观简单化了。因为名言中的现实运动是要“消灭现存状况”的。这里的“现存状况”指的是什么?恰恰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看,“现存状况”是指人与周围世界的现存状况。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来看,“消灭现存状况”就是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统一。作为人类解放学说的共产主义,就是在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统一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两个“革命”一起抓,而且一直不断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当社会性的革命和变迁与个体性的反省和革新以真正共同体方式双重地自觉运动时,人类才有希望实现真正的解放。正如《形态》所言,“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

  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是用实际手段追求的实际目的

  这段名言的第三句话进一步表明消灭现存状况的条件是由现有前提决定的。

  这个现有前提是什么?马克思没有明确说,这导致后来理解上的分歧。有人根据《形态》中“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的文本而认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并形成全球化,当二者不具备时,共产主义运动的时机还未到来。也有人认为,马克思常批判私有制导致了人的异化,消灭私有制应当成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

  笔者认为,前面两种解读都不够全面准确反映文本原意,通观《形态》文本,“共产主义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中的用实际手段追求的实际目的,应当是这段名言中讲的运动条件。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脱离现实而断言共产主义运动就是消灭私有制,也不能机械地认为共产主义运动的条件未成熟而延误时机。因为共产主义的运动过程就是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过程,虽然地域性的和个体性的共产主义运动还不能实现社会与个体的双重解放,但我们依然要坚持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统一,用真正实际手段来解决事关中国人民美好生活的最实际问题。(作者系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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