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天府网评:创新社会治理要按下基层“探索键”

http://www.scol.com.cn(2020-11-3 9:09: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闲语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需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抢抓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遇,做好改革“下半篇”文章,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弱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探索建立一套接地气的制度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创新,各地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比,显然还存在较大差距,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不断探索完善。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基层社会治理既涉及到具体事件,也涉及到具体的人,化解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显然需要建立一套常态化的共建共享共治体系。既要以“赋能增效便民”为导向,推动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意见。同时,也要求区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基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明确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辖区规划编制和建设验收参与权等具体权限。更要强化一个运作有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构建社区、街道和上级相关部门协同运行、高效联动、共抓治理、共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一个有活力的工作格局。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各项行政事务逐级向基层下放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明确基层的工作职能职责与权力边界,不能一味的要求基层做事,而不赋予相应的人事权、执法权和管理权。要给予乡镇街道更多权限,加大基层党委政府对辖区资源、部门资源和基层事务的统筹协调力度,构建权责统一的工作制度。通过落实乡镇街道对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权等职权,理顺街道与上级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同时,提升基层在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中的基层治理效能,增加基层的主动权。优化基层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赋予基层对综合执法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当然,也要帮助乡镇街道切实解决一些综合性问题,对上级部门下沉到街道的综合性事项,要严格准入机制,并统一归口,不能啥事情都推向基层。总之,要通过改革,赋权提能,强化力量统筹,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动力活力,让基层有权去管事、有人去办事,构建各方协同运行,高效联动,共抓治理,共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一个完善的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关键在激发各方面的动力活力,要构建一个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工作体系、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基层管理运行机制,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让基层乡镇街道能够轻装上阵,发挥其更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主动在社会发展、党建引领、院落治理、民生发展等方面去下功夫。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锻造一支敢想、善谋、勇为、争先的基层干部队伍,增强基层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让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岗位上去实现人生价值。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活多元参与和社会共治的活力,充分发挥群众主人翁责任感,发挥群众的自治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与高品质生活高效协同的良好态势。(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