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蹭名牌”等乱象亟待整治

http://www.scol.com.cn(2020-11-24 8:26: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搬家前,明明谈妥了是1200多元搬家费,等东西搬到新地点后,搬家费却坐地涨到18000元,而且,这么离谱的要价还理直气壮,不给就不走,还扬言即使报警也不怕。这是北京消费者吴女士搬家的遭遇。她把搬家经过和经受的恐惧发到微博上,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和关注。(11月23日央视新闻)

  因乔迁新居、工作变动、孩子上学等原因,搬家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在搬家前谈妥是1200多元搬家费,搬家后却坐地涨价至18000元,可谓“天价搬家费”,北京吴女士的遭遇不是一个个案。“天价搬家费”背后的行业潜规则,值得广大消费者警惕,同时此事也揭开了搬家公司“蹭名牌”等市场乱象,亟待有关部门规范和整治,别让类似“天价搬家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北京吴女士选择的搬家公司,是通过网络搜索排名第一的“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根据该公司网站主页介绍,这似乎是一家非常有规模的正规搬家公司。吴女士和业务员联系谈妥的价格,只要1200多元搬家费。然而,搬完家之后,一算搬家费却让吴女士感到惊讶,6个工人单单是人工费,就要收将近13000元,之后搬家距离费又变卦涨了,全部加起来共有18000元。吴女士当然不愿意付“天价搬家费”,双方僵持近两个小时,最终吴女士不得不支付了4000元的搬家费后,搬家工人才离开。

  “天价搬家费”问题,触及了城市里许多搬家的人的痛点,当然会引起热议和关注,成为网络热搜。经调查,这家“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根本就没有在注册地址实际经营,而是在一个村庄里租用一间简陋民房来承揽搬家业务。虽然该公司和吴女士并没有签订相关服务合同,但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微信上约定的服务也可以视同合同。但实际搬家中,搬家公司在平面距离费的计算上不透明,而人工费的计算方式,更是大大增加了搬家费用。这些行业潜规则,常常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搬家公司通过不真实的低价揽客,使消费者对交易的内容、交易的价格和金额,形成一种错误的认知或误解,按照《合同法》《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该搬家公司收取“天价搬家费”行为,已涉嫌欺诈和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在其官网上,登载的多张展示图片中均有兄弟搬家字样,这些图片都涉嫌盗用一家名为北京兄弟搬家服务有限公司的官网图片。而北京兄弟搬家公司,在北京区域内享有一定知名度,这种“蹭名牌”不仅误导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涉嫌不正当竞争。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警告并处合并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其法人代表赵某强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可以说罪有应得。

  搬家公司“蹭名牌”,让消费者真假难辨。一旦遇到消费者投诉,搬家公司还可以采取拉黑客户微信等方式失联,即使接到消费者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大都会转到真正的品牌公司去处理,让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因此,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严禁搬家公司“蹭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欺诈消费者和强迫交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消费者也应当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千万不要被一些“蹭名牌”的李鬼搬家公司所蒙骗,也不要受低价揽客所诱惑,而落入行业潜规则的陷阱。总之,要采取措施规范和约束搬家公司,有效遏制搬家市场的各种乱象,让广大消费者不再遭遇类似“天价搬家费”或骗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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