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1-17 7:56: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自己辛苦救了孩子,在救援的过程中拍了视频并上传,其目的是为了宣传警示,可却遭到孩子家长的反对,甚至还要被起诉,这似乎有点委屈,也让人难以理解。这不是恩将仇报吗?其实,救人和拍视频上传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不该混为一谈。 孩子遇险,救人的事绝对让人感动。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这是值得赞叹的,作为孩子的家长,理应心存感激。毕竟孩子的生命最可宝贵。但孩子被车窗玻璃卡住脖子,这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调皮、不安分,另一方面是因为家长将孩子独自留在车上。如果从教育的角度看,将其拍摄成视频上传,能够起到警示的效果。但孩子也有自己的隐私。况且,此类视频一旦上传,可能会在网络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视频如果没有经过技术处理,比如打码,很有可能被孩子的同学和老师认出来,极有可能被作为取笑的资料,那么就会极大的影响到孩子以后的学习,甚至可能一直都会成为同学的笑话,这也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家长不愿意见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家长要求删除视频,是没错的,如果不删除将起诉,这是依法维权,也是没错的。 我们很容易陷入“泥潭”。自以为是的认为,救了你家孩子,就理应无条件的答应将视频上传,这是“报恩”的一种方式,如果不同意,则是恩将仇报,是不符合人情的。孩子的父母可能就此被认为是“白眼狼”,一转眼就忘记恩情了。救孩子和拍视频上传,构不成因果关系。救了孩子应该感恩,但感恩的方式可以选择能够接受的方式,比如给予报酬,或是请吃物或是送礼物等等,其实,对于救人者来说,救人本身就不是为了获得感谢。当然,救人者拍摄视频不是为了赢利,也是在做公益,是在警示更多的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但问题是,当事人不同意,这就不应该贸然将视频上传了,因为这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了。 救了人,我们不必一定要别人报恩,更不能将自己认为报恩的方式强加于别人。对于被救者来说,面对别人的救人之举,要心存感激,要懂得感恩。但如果侵犯到自己的权益,自己无法接受的方式,哪怕是“恩人”提出来了,也应该理直气壮地拒绝。其实,为人处事,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尊重别人。哪怕是做公益的事,也不能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更要征得别人的同意。作为旁观者,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去看待,既要对救人之举给予点赞,也要支持被救者的拒绝。以牺牲自己的权益来回报救人的方式不足取。(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