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1-13 23:00: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微信群正在成为一些单位办公的“第二场所”,发信息、发通知、发制度,新疆这家科技公司将微信群变成签到簿的做法,以员工未在微信群签到为由解雇该员工,没有法律明文支持,这暴露了相关企业用权的任意性,也突显了整治用人单位微信群办公化的必要性。 用人单位的作息签到,涉及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仅仅通过在单位微信群里发布的通知,即确定通过微信群签到,这种看似“广而告之”的制度执行,本身并不严格、严肃,用此约束员工,也很难发挥预期作用。一旦发生纠纷,恐怕也会引火上身。 但是,现在一些用人单位,越来越习惯把微信群变成办公的“第二场所”。这种习以为常的管理思维,从中流淌着一贯的“管理者至上”的思维。通过即执行,缺乏与劳动者的沟通,使得“微信群签到”缺乏群众基础。 被公司解雇的赵某,虽然其工作具有灵活性,也确实增加了相关公司对赵某等人管理的难度,但这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随意将微信办公化的理由。用人单位的执念,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理念的对冲,双方在法庭上对权利的辩驳,厘清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本应拥有的权利,以及使用权利的程序,也间接推动了微信群办公化不能任意为之。 从现实来看,该公司微信群签到并未明确纳入到公司人员签到制度中来,这种缺乏“正规化”表述的考勤制度,随意性大,据此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恐难服众。公司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用人单位随意将微信群办公化,越俎代庖显然无法顺畅劳资双方关系。 针对双方的问题焦点,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词,但真正应该考虑的,唯一就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就很难用“成文化”的规定进行管理。该用人单位由此最后被判败诉并赔偿4.9万人,对于用人单位是一个警示,对于劳动者维权也具有充分的法律借鉴意义,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作用。 从发布简单的工作信息再发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考评机制,让使得有限的工作场所有被无限延展的可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并无本质冲突。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公司任意在微信群签到制度不仅解决不了签到问题,反倒扰乱了企业应有的用人规范,这种任性,应该服从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