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幼童“危害公共安全”应对家长追责

http://www.scol.com.cn(2020-11-13 8:00: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永华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车来车往的马路中间,一个小小的粉色身影,1趟、2趟、3趟、4趟……来回穿行!奔跑嬉戏!家长呢?家长去哪儿了?当刺耳的刹车声打破宁静,孩子倒在地上……此时,孩子的母亲,竟然才如梦初醒!(据11月12日《楚天都市报》)。  

  这不是一首浪漫的叙事诗,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位母亲在牵手3岁孩子穿过临街公路之后,便自顾自忙着摊位上的生意,任由孩子在道路上来回奔跑穿越嬉戏,在短短的数分钟内,来回奔跑了十次,“吓”的过往车辆纷纷选择避让,但在第十次突然转身奔跑时,不幸终于发生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越野车避让不及,孩子一头撞在车上应声倒地,幸运的是由于司机刹车及时,车速也不快,小女孩只是双脚趾骨骨折,没有生命危险。而此时孩子的母亲才放下生意冲过来抱起孩子。  

  尽管按法律界人士所言,视频中的越野车,并未违规进行驾驶,也有主动避让的举动,越野车司机应承担次要责任,女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并由女童监护人承担事故民事责任。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谁心里都明白,司机是人不是“神”,面对家长疏于监护又毫无危险意识的幼童,这样猝不及防的奔跑穿越道路,任何司机都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不仅承担次要责任有些“冤枉”,即使不承担一分钱赔偿,也会给内心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而据媒体梳理,类似家长对幼童疏于监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全国范围内也时有发生,今年5月7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两个孩子在城区的主干道上奔跑玩闹,3分钟内来回横穿马路13次。最终一辆避让不及的小轿车将一名男童撞倒。今年7月13日,宁夏银川交警公布一起典型交通事故,贺兰县的一位家长带着孩子横穿马路时,小女孩突然折返,被行驶而来的汽车撞飞。  

  的确,没有哪一位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更没有哪一位驾车司机见到孩子横穿马路不懂得赶紧避让。但事实上有些家长对于幼童的监护只是本着“不出事”为原则,只要孩子高兴就任由其玩耍甚至是胡闹,无论是损毁公共财物还是影响公共秩序或是妨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等等,都会以“孩子小不懂事”而把家长应当履行的监护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一旦受到伤害或是“闯祸”殃及他人,同样也会用“孩子不懂事,你大人也不懂事?”为由,在袒护孩子的同时,也把责任全部推给对方。可以说,类似放任孩子“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家长,既不是个例,也理应受到相关制度的追究。  

  正如有网友针对此事故所言,“公路不是自家院子”。家长更应当清楚孩子独自在公路上嬉戏玩耍的危险性。但包括这位母亲在内的有些家长,似乎太过于相信人们对幼童的包容和避让,并没有意识到包容也有限度,避让也有“不及”的时候,面对视频中幼童无意识的来回奔跑,驾车技术再高超的司机也会防不胜防。“监护人”不只是一个法律词汇,更需要家长切实履行其监护的责任,而当由监护失职所导致孩子受到意外伤害乃至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后果,家长也理应和必须受到追究。(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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