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强制休假”别只是“嘴上功夫”

http://www.scol.com.cn(2020-11-11 8:05: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11月10日《工人日报》)

  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深圳市出台《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实施后能否真正落实还是一个问号。笔者认为,推行“强制休假”别只是“嘴上功夫”,关键在如何强制落实上,有必要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强制用人单位落实法定的带薪休假。否则,没有配套约束和强制落实举措也枉然,“强制休假”制度最终将成为镜花水月。

  我国在30多年前一直实行至今的探亲休假制度,如今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大都不再执行这一带薪休假制度。2008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目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中落实较好,但在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996”的工作模式是一种常态,每周单休也成为默认的规定,而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没有三倍的工资,更不用说带薪年休假了,员工要想请带薪休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这些企业不落实国家休假制度呢?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企业的经营成本。如果按照国家休假制度,全面落实双休日和带薪休假制度,企业将要承担很大的福利成本,而这部分成本不产生任何效益。因此,许多经济效益相对较差或负担较重的企业,从人力资源成本和经济效益等角度考虑,就不得不拒绝执行国家出台的有关职工福利政策,用“牺牲”员工的休假福利来减轻成本压力,这或许也是企业为了生存的一种无奈选择。而一部分企业采取绩效工资,工资收入往往取决于工作量,员工为了能多挣点工资,节假日加班则成了常态。

  深圳市出台《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当然,推行“强制休假”的初衷毋容置疑,但如何强制落实,是难点和关键所在。如果让用人单位过多地承担一些福利性质的社会责任,带薪休假造成的福利成本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将无力承受。而企业不堪重负难以持续发展,在无法盈利或亏损的情况下,员工带薪休假便是奢望,“强制休假”也难以推行下去。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不能违反国家休假制度,侵害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带薪休假的福利成本,不该让企业独自来承担。因此,推行“强制休假”必须有配套措施,一方面,在鼓励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时,可以采取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方式,来分担用人单位的福利成本,以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严厉惩罚,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从而倒逼用人单位主动落实“强制休假”。

  总而言之,推行“强制休假”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尽量做到用人单位和员工均能从中受益的“双赢”局面,才能形成良性的示范效应,让广大劳动者真正能够劳逸结合,请带薪休假不再是烦心事和难心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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