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1-11 7:59: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带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对职工的年休假天数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然而执行过程中,休假制度却难以完全落实。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深圳的“强制休假”能照进现实吗? 当下加班成为许多公司的常态。许多员工对加班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也变得麻木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加班已经成为公司的常态了,另一方面是因为竞争压力大,比如一些公司年轻人多、竞争压力大,且采取绩效工资,工资水平取决于工作量,这使得员工不得不加班。对于“休假”,员工是渴望拥有的,但因为现实的逼仄,只能委曲求全。一项对企业及职工的抽样调查显示,有38.17%的员工对自身发展问题存在困扰与迷茫,出于工作和就业的压力,员工担心休假影响自身发展和劳动报酬,只能将休息时间让位于工作。 对于“强制休假”,从现实的角度看,很难实现,困难挺多的。一些企业的权力过大,一些企业有实际困难,一些企业会因为成本增大而无法实现。对此,相关专家也认为不太乐观,需要从可行性、监管成本、惩罚力度等方面加以考量;也认为需要有多高、企业不执行怎样进行惩戒等问题,并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更有人认为,需要推动落实可以对企业多一些实实在在的鼓励,如减免税收等,尽量做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这些无非就是在表明真正实施“强制休假”的困难有多大,但既然写进了“法律”,既然下决心要推行了,就应该将所有的困难解决掉。不要还在自我满足于“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不要吹捧其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能实现的才算是有效的,如果“强制休假”无法实现,干脆就不要提了。免得又成为一个画饼。 “强制休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法律有多硬,关键在于执行力有多强。如果没有事先预估,最好还是别提。(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