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0-22 8:38: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在今年“双十一”预售拉开序幕之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意见稿》,明确禁止平台“二选一”,潜台词不言自明,乃是警示各大电商平台,要以消费者权益为重,主动遵守法律规定有序竞争,避免滥用优势地位破坏市场竞争。同时,《意见稿》明确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平台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接受,意在赋权卖家拥有平等的对话权和自由选择权,防范被“二选一”限制发展。 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平等协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石,正是在这些规则的主导下,形成一个公正透明、文明有序的竞争环境,市场才能繁荣昌盛,企业和消费者均能从中受益。如果这些规则遭到破坏,那么市场就会陷入野蛮血腥的丛林竞争状态,社会道德和法律被践踏、漠视,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每一个推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会制定严格的市场监督机制,全力维系公平环境,禁止恶性竞争。 “二选一”就属于一种恶性竞争行为,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都存在“二选一”现象,部分处于行业领先的商超、平台,利用掌控市场流量的优势地位,肆意行使垄断权,对供货商、卖家、企业颐指气使,使用各种手段强迫其独家供货。此前线下商超、大卖场搞“二选一”时,因地域限制影响范围较小,而进入信息时代后,电商平台可以覆盖全球市场,拥有超强的市场控制力,“二选一”造成的后果也就更严重了。 近年来,电商业竞争非常激烈,平台基于自身利益,强迫卖家“二选一”的情况屡屡发生。比如“猫狗大战”引发的“二选一”多次上演,天猫、京东各执一词,指责对方滥用垄断权,涉及众多卖家和品牌企业。去年“双十一”前夕,家电企业格兰仕将天猫告上了法庭,理由亦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据格兰仕介绍,天猫对其采取封锁行为,与格兰仕入驻拼多多有关。 平台“二选一”损害了商家利益,使得商品销售渠道单一化,展示机会、市场覆盖、流量等受到平台控制,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二选一”也令商品触达消费者的机会变小,不能形成充分竞争,商品价格无从比较,消费者失去自由选择权,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可见,“二选一”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竞争,强化了平台的市场控制力,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实则是不可取的。 针对“二选一”行为,《电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中均有相关规定,依照情节轻重,施以相应的处罚。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意见稿》,将“二选一”问题细化,意在加强监管部门的执行力,让法律由纸上落地,以发挥法律威慑力,督促平台规范经营,扭转行业里存在的不良风气,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在“二选一”禁令步入监管实施阶段后,各大电商平台应认清形势,主动抛弃恶性竞争的不当做法,将精力用于完善管理,打磨市场竞争力,依靠品质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为社会创造更多正向价值,才是长远之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