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拉开序幕,严禁平台“二选一”应及早实施

http://www.scol.com.cn(2020-10-22 8:38: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江德斌
作者:江德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针对部分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经营者“二选一”的问题,《意见稿》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10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在今年“双十一”预售拉开序幕之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意见稿》,明确禁止平台“二选一”,潜台词不言自明,乃是警示各大电商平台,要以消费者权益为重,主动遵守法律规定有序竞争,避免滥用优势地位破坏市场竞争。同时,《意见稿》明确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平台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接受,意在赋权卖家拥有平等的对话权和自由选择权,防范被“二选一”限制发展。

  公平竞争、自由选择、平等协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石,正是在这些规则的主导下,形成一个公正透明、文明有序的竞争环境,市场才能繁荣昌盛,企业和消费者均能从中受益。如果这些规则遭到破坏,那么市场就会陷入野蛮血腥的丛林竞争状态,社会道德和法律被践踏、漠视,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每一个推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会制定严格的市场监督机制,全力维系公平环境,禁止恶性竞争。

  “二选一”就属于一种恶性竞争行为,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都存在“二选一”现象,部分处于行业领先的商超、平台,利用掌控市场流量的优势地位,肆意行使垄断权,对供货商、卖家、企业颐指气使,使用各种手段强迫其独家供货。此前线下商超、大卖场搞“二选一”时,因地域限制影响范围较小,而进入信息时代后,电商平台可以覆盖全球市场,拥有超强的市场控制力,“二选一”造成的后果也就更严重了。

  近年来,电商业竞争非常激烈,平台基于自身利益,强迫卖家“二选一”的情况屡屡发生。比如“猫狗大战”引发的“二选一”多次上演,天猫、京东各执一词,指责对方滥用垄断权,涉及众多卖家和品牌企业。去年“双十一”前夕,家电企业格兰仕将天猫告上了法庭,理由亦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据格兰仕介绍,天猫对其采取封锁行为,与格兰仕入驻拼多多有关。

  平台“二选一”损害了商家利益,使得商品销售渠道单一化,展示机会、市场覆盖、流量等受到平台控制,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二选一”也令商品触达消费者的机会变小,不能形成充分竞争,商品价格无从比较,消费者失去自由选择权,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可见,“二选一”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竞争,强化了平台的市场控制力,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实则是不可取的。

  针对“二选一”行为,《电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中均有相关规定,依照情节轻重,施以相应的处罚。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意见稿》,将“二选一”问题细化,意在加强监管部门的执行力,让法律由纸上落地,以发挥法律威慑力,督促平台规范经营,扭转行业里存在的不良风气,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在“二选一”禁令步入监管实施阶段后,各大电商平台应认清形势,主动抛弃恶性竞争的不当做法,将精力用于完善管理,打磨市场竞争力,依靠品质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为社会创造更多正向价值,才是长远之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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