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超速别车泼咖啡”,危险驾驶就该付出代价

http://www.scol.com.cn(2020-10-22 8:17: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21日上午,发生在北京某马路的“驾车超速别车泼咖啡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涉事车主涉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一审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10月21日澎湃新闻)

  这起“别车泼咖啡案”,曾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驾车超速还别车泼咖啡,涉事车主一怒而冲动之举,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付出惨痛代价,不仅被判拘役3个月,还并处罚金6000元,估计涉事车主和公众之前都不会想到有如此严重后果。笔者认为,危险驾驶就该付出代价,这起典型案例敲响了交通安全警钟。

  驾驶过程中的小纠纷,如果司机双方互不让步,不顾交通安全而斗气、比很,就有可能引发不可预知的交通安全事故,对司机自身和他人都构成严重威胁。本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9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附近的安定路上,原本并没有交集的两位司机苏某和王某,因不满彼此的并线行为在车流中斗气起来。苏某超速驾驶追逐王某车辆,苏某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别车、急刹车影响王某,后向王某前风挡玻璃泼洒咖啡遮挡王某视线。苏某这种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玩命行为,将自身和他人都置于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然而,在许多司机认知中,往往觉得类似别车泼咖啡等行为,没什么大不了,仅仅是违反交通法规,顶多就是记分、罚款而已。正是这种认知,导致不少司机遇事不够冷静,在驾驶过程中斗气、比很,为解一时之气,或在交通纠纷中能压倒对方,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在本案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涉事车主苏某一审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可以说咎由自取。

  本案敲响交通安全警钟,也必将扭转许多司机的认知。因变更车道产生纠纷,双方在行车过程中均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王某也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而苏某别车泼咖啡行为,就不是行政处罚那么简单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严厉的刑事惩罚。因此,广大司机应汲取本案教训,驾驶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握紧手中方向盘,一定要把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遇到交通纠纷应当冷静处置,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报警让交管部门来公正裁决,千万不能斗气、比很“一决高下”,否则,做出追逐竞驶、别车等过激行为,就有可能触犯刑法而“做大牢”,或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甚至是车毁人亡的悲剧,后悔就来不及了。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北京这起“驾车超速别车泼咖啡案”的有罪判决,具有较强的社会警示意义,也是一堂公开的法治教育课。广大司机应当引以为戒,不要去以身试法,步其后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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