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断掉“碰瓷”者的念想

http://www.scol.com.cn(2020-10-15 8:42: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立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10月14日 澎湃新闻)

  近些年来,“碰瓷”现象屡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尤为突出,成为司机们的噩梦。被碰瓷者少则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从单一的个体“碰瓷”到发展为有组织的“碰瓷”组织、黑恶势力,俨然成为司机们出行的拦路虎,极大影响了社会秩序,衍生了系列问题。依法惩治碰瓷者,维护合法有序出行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两高一部制定《指导意见》,有利于法律实务操作,更能有力打击“碰瓷者”。

  尽管碰瓷屡有发生,但囿于司法没有统一且明确的界定,一直以来,司法上在处理“碰瓷”受到“法无明文规定”的支持。一些司机在遇到“碰瓷”时,也往往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交钱“免灾”。但是,司机们越选择“私了”,却越助长“碰瓷”者的嚣张气焰。司法上的法律模糊,助长了讹诈的钱财数额从小到大,从个体“碰瓷”到有组织违法犯罪。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不惜以控制智障、残障、老年人、儿童等非法手段实施“碰瓷”行为,极大侵害了被控制者权益,侵害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司机应有权益。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指导意见》明确了“碰瓷”的内涵,对于如何界定“碰瓷”、屡教不改的“碰瓷”、实施有组织“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等,都给予了清晰的法律规定,目的就是明确法律对“碰瓷”违法行为的规定,把每一“碰瓷”行为都纳入相应的法律规范中,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对于胆敢以身试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花样翻新的碰瓷,事实上,一些行为,已经不仅仅侵害到勒索司机钱财,也衍生出表面是“碰瓷”,实际上已经涉嫌构成抢夺、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杀人等系列问题。恶行必须得有硬法,形成与行为性质、危害程度相匹配的法律规定。对此,《指导意见》也对由明为碰瓷实际上是其他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性质更恶劣、危害程度更大的相关犯罪行为,按相应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不难看出,时有发生的碰瓷现象正在直接或间接地考验着我们的社会,考验着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类良知。现如今,在是非面前,完善“碰瓷”的司法解释,向“碰瓷”行为亮剑划线,就是向不法行为亮出鲜明的态度,明确法律的底线,给无辜者一个安全可信的法律预期,给“碰瓷”者架起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碰瓷”行为,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扰乱社会秩序。依法打击碰瓷,维护公平正义和守法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严惩“碰瓷”者,这是维护个人权益所需,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所需,也是建设法治型社会所需。亮出司法“利剑”,用法治断掉“碰瓷”者的念想,自然会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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