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救火被收通行费”反思规范特种车辆

http://www.scol.com.cn(2020-10-12 9:06: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消防车高速救火被收通行费”,10月10日,抖音上一则短视频被网友们迅速关注成为热点。视频中,益阳桃江县一名行政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说消防车是去救火的,被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收费,一来一回共收取40元通行费。湖南高速益阳分公司平洞高速桃花江收费站旷站长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主要是因为这辆消防车为无牌地方消防救援车,不符合免费车辆的要求。(10月11日《潇湘晨报》)

  消防车前去救火,十万火急,却在高速收费站遭遇了“肠根阻”,被要求收取通行费,令人感到诧异。然而,此事件虽然收费站做得很不地道,但也不能全怪收费站,毕竟收费符合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此事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只有规范消防车、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才能避免“该不该收费”等扯皮现象。

  此事件中,一辆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燃烧起来,接到报警求助后,当地大栗港镇应急消防队立马派出一辆消防救援车前往现场,在大栗港镇收费站上高速时,被工作人员栏下要求收取通行费。由于当时情况紧急,消防车救援人员立即领卡前往现场灭火。消防车遭遇“肠根阻”,肯定耽搁了救火的时间,收费站的做法不地道,也不合情理。但是,这台地方消防车没有牌照是“硬伤”,虽然外形是消防车辆,但没有牌照首先就不符合交通法规,通常是不允许上路通行的,尽管是前往救火,但并不能说明其为消防车辆,收费站拦下收取通行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地道但合法。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免费车辆范围为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救援车、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等车辆,军车、警车等必须为悬挂号牌的制式车辆方可免费通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对悬挂专用号牌的消防救援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只有悬挂专用号牌的消防车、军车、警车,才具有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待,没有悬挂专用号牌或无牌车辆,自然就失去了优待。高速收费站对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车辆收取通行费,显然有法律依据。

  诚然,高速收费站拦下救火的消防车,耽搁了救援的时间,处理方式还是欠妥的。妥当的做法,应该在无牌消防车说明救火的情况后,立即放行让其前往救火,等其救火结束后,返程经过收费站时,再协商是否收取通行费等事宜,如果确实是执行救火的任务,还可以特事特办上报予以减免通行费。这样,既不会耽误救火的时间,又依法收取或减免通行费,可谓两全其美的做法。

  同时,此事件也有值得有关部门反思的地方。如果高速收费站对号称救火、执行任务等车辆,不管有没有悬挂专用号牌,都统统免费放行,就会有一些不法人员冒充消防车、军车等特种车辆“逃费”。因而,高速公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取通行费,防止高速公路“逃费”现象,也很有必要。这就要求规范消防车、军车等特种车辆,必须悬挂专用号牌,让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能够识别而免收通行费,避免现场扯皮“该不该收费”的问题,从而让符合免费条件的特种车辆,能在高速公路上畅通无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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