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脸当钥匙需征求主人同意

http://www.scol.com.cn(2020-10-2 9:44: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当前,人脸识别被越来越多的作为门禁,其强制推行的方式触碰了信息被采集者的敏感神经,而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更加剧了人们的担忧。质疑声随之而来:小区门禁采用人脸识别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物业有权强制采集居民个人信息吗?收集到的个人生物信息是否得到了妥善保护?(工人日报10月1日)

  事实上,《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采集人脸数据是存粹的技术问题,保护人脸识别数据则是“技术+制度”问题。若不具备全面的保护机制,一般的小区门禁真的不应采用人脸识别。

  利用人脸识别当门禁,不过就是识别进出者身份,跟踪防范不法分子,说白就是“摄像头+门禁卡”的功能。当前,互联网日益深入我们的生活,人脸识别数据若被泄漏,易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侵害。把门禁工作丢给人脸识别,不过是将最大的便利留给物业门卫,将最大的风险留给小区居民。

  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要求,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当提供人脸识别数据成为进出家门的必须,在多数人愿意提供的背景下,少数人的个人意愿容易被忽视。

  最先进的安防手段并不是最必要的门禁手段。人脸识别技术并不是防范不法分子的最优解。打着“保护小区居民”的名义并不能将采集个人信息合理化。一般小区的安保级别并不足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缺乏可靠的个人信息保护手段,小区物业甚至可能成为居民个人信息被泄漏贩卖的源头。

  是否采用人脸识别作为门禁,当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争取所有小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采用人脸识别或其他生物特征门禁方式,且需要为不善于使用新技术的老人和孩子提供备选方案,为不愿被识别的居民留下其他门禁方式。同时,始终坚持“最小化原则”,避免无底线采集居民个人信息。

  前段时间,杭州市民郭兵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引发了人们对这起“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的讨论。采集人脸识别数据越来越敏感,面对小区物业强行推广人脸识别的行为,小区居民当勇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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