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屡禁难止,不能束手无策

http://www.scol.com.cn(2020-9-5 8:33: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3日,江苏南京。南京应用技术学校一女生于2019年9月转专业到新班级后,遭同班七名女生联合欺凌。七人多次对其进行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而错过毕业考。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9月4日澎湃新闻)

  南京这位职高女生被同班七名女生联合欺凌,因受伤错过了毕业考,令人十分痛心。近年来,校园欺凌屡禁难止,一起起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及教育主管等部门,不能对此束手无策。

  目前,许多中小学校包括职高在内,往往仅注重知识教育,重视升学率,忽视了必要的法治与规则教育,而家长的眼光也只盯住孩子的升学问题,导致许多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淡薄,校园欺凌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的暴力会对受害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影响其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到受害学生的人格发展。校园欺凌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然而,一些学校在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时,只要不出现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常常“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教育为主”当借口,对欺凌者做出的处罚也很轻,大都以批评教育了之,起不到多大的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这种现象在客观上也纵容了校园欺凌行为,导致校园欺凌屡屡发生,得不到有效遏制。而欺凌者在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后,可能会变本加厉地去折磨、欺凌受害学生,并让其屈服不敢揭发。于是,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养“虎”为患,小欺凌变成大伤害,等校园欺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和后果,才会暴露出来。

  校园欺凌事件大都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除涉嫌违法犯罪的严重欺凌事件,由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处理外,对一些情节较轻的校园欺凌,还是以学校处置为主。但学校处置千万不能“和稀泥”,其一,学校要防微杜渐,加强对学生的法治与规则教育,让他们了解校园欺凌的社会危害性,将一些可能出现的校园欺凌,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二,学校及教育主管等部门对校园欺凌事件,要敢于动真格予以惩罚,对实施欺凌行为受到处分的,如实记入学籍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影响到今后升学、参军等方面,以倒逼学生遵纪守法,不去欺凌他人;其三,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不隐瞒或私下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此外,家长也要重视对自己孩子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告诫其不要欺凌他人而影响自己今后的升学、参军等切身利益。总之,对校园欺凌事件整治应当“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重拳打击”,才能从根本性上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