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正常福利就应正常发放

http://www.scol.com.cn(2020-9-25 8:26: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中秋国庆喜相逢,一些地方上调节日慰问品上限标准,比如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发文明确,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20省份明确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其中,广东以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居全国前列。(9月25日《钱江晚报》)

  眼下,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双节”临近,职工福利又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职工的福利到底有没有?如果有,到底发多少?发多了,会不会违规?这些都成了许多单位工会领导的一个头疼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一些传统的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里,给职工发放适当的福利,不仅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也能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怀和温暖。但由于长期以来,从上到下,职工的福利发放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而往年一些单位借节日之际大肆发放购物券的有之,发放实物的有之,有的甚至还直接发放几千上万元的人民币,不但造成单位与单位之间发放的数量、金额不一致,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还借机从中大捞特捞,然后把发票都开进了职工的“福利”,把职工福利当成“框”。

  自出台了“八项规定”以来,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条条框框,有效地约束了借机乱发、滥发的现象。一些基层工会生怕违规,有的干脆采取“一刀切”,什么都不发。结果,广大职工牢骚满腹。但其实中央反腐的本意并非反掉职工的正常福利,而是要给职工发放正常的福利。此次,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各地总工会不但明确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而且有的地方还提高了发放额度,这说明,职工的正常福利不仅不能“被停发”,而且应该正常发放。
  当然,给职工发放节日福利,还需有一个“标准”。一方面,有了“标准”,基层单位就有了“参考”,就能照章执行,而不至于发少了,职工不高兴,发多了,又违规了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有了“标准”,透明度高了,那些想从职工福利中“打主意”的领导就不敢再“打主意”了,也有利于腐败的滋生蔓延。

  总之,希望各地能像上海、广东一样,尽早给职工的节日福利定个“发放标准”,既让基层工会有“标”可依,又让广大职工能吃上“定心丸”,安心工作,过一个祥和、快乐的“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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