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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诬告干部正名”值得肯定
http://www.scol.com.cn(2020-8-27 8:16: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近日,四川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实地走访、交流讨论、专题研讨等方式,对在贯彻落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工作原则、适用情形、具体步骤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力促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这两年,雨城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已对4起不实信访举报进行了澄清通报,为4名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8月26日四川在线)

  现在一些人自己不好好做事,怕多做事多出差错,又容不得别人认真做事,怕抢了自己的风头,于是对于一些积极上进的同志千方百计地挑毛病。一旦那些工作能力强、表现好的同志有了升迁的机会,有些人就心里不舒服了,开始做小动作。把那些拟提拔的官员的一些小毛病无限夸大,用揭隐私、曝疏漏等多种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进行网上攻击,达到混淆视听、给自己创造升迁机会的目的。

  而一些地方的纪委监委接到举报或者看到网络反映后,有的不通过深入调查,就停止了有关官员的升迁;有的开始无限扩大化的调查,有不查出问题不收兵之势,使被诬告错告的官员处在极度恐惧之中;还有的调查后长期不下结论,使有关官员在焦虑中无止境地等待……这种现象的出现,会使一些被恶意诬告错告的官员身心遭到严重挫伤,也使反腐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境地。

  在看到和承认举报监督有着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举报有时也会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特别是一些人在网络上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恶意攻击对手后,严重扰乱公众的视听,从而让人有口难辩,有时可能会越描越黑。而纪委监委部门也怕麻烦,如果进行调查后出面澄清,也有可能会引火烧身,遭到网民认为的“包庇”“护短”等攻击。但不管怎么样,纪检监察部门要站稳立场,不仅要深入调查,坚持有问题一查到底,如果没有问题及时澄清的态度,还被诬告错告者清白,而且要严惩诬告者,堵住歪风邪气。

  《监察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对于控告人、检举人、证人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应当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是党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使那些被不实举报和恶意举报的官员能及时恢复状态。

  彻查严惩诬告,还被诬告错告者一个清白也是反腐。有的人恶意举报,是自私的表现,也是一种腐败行为。其目的是干扰纪委监委的正常工作,制造混乱,以便浑水摸鱼。因此,各级纪委监委要像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监委那样,擦亮眼睛,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有效的抓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在认真查清事实后,还被诬告错告者清白,不能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发挥纪委监委的智慧,在处理举报的过程中,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给敢闯敢干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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