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发证”最大限度保护购房者权益

http://www.scol.com.cn(2020-8-8 8:41: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四川都江堰市印发《都江堰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目前,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牵头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制定相应工作措施,选取试点项目,做好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实效,为下一步推广运行奠定良好基础。(8月6日《四川日报》)

  所谓“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是房产归属的证明。原先由于在购房过程中,交房与交证的不同步,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没有产权证,房子就不能卖。在购房过程中,以往商品房从交付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往往需要1至2年有的甚至5至6年的时间。有的地方规定拿到房产证5年后才能出售。这就意味着购买的房子10年以后才能出售,新房早已变成旧房了。有的由于手续不全或者不合法,居民拿到房后一直拿不到房产证。有的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一旦开发商资不抵债或未按时还款,别说购房者拿不到产权证,就连房子也有可能被银行拍卖,用来抵开发商的欠款。从而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由于购房者没有拿到产权证,维权艰难,有苦难言。

  都江堰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交房即发证”改革试点,这种做法值得点赞。在交房之前,有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审核进行前置,对房地产商销售的房屋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购房者的相关手续和资料进行登记、核对。无论按揭购房,还是全款付清,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购房者就可在收房拿钥匙后同时可以拿到房产证。“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部门联动、企业配合,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不动产权登记,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限,在商品房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避免出现办证遗留问题。

  “交房即发证”要求房产开发商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破解了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这给房屋开发商增加了不小的压力,也就是说,房屋建设各项手续必须齐全,房屋质量必须过硬,这样才能在房屋销售之前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销售。如果哪一关通不过,也就不能销售。“交房即发证”的实施,是对开发商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验,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促使开发商更加重视楼盘质量、项目监管和服务质量,最终以品质、口碑、业绩来赢得购房者。同时,通过“交房即发证”的实施,以及通过市场手段,让“优胜劣汰”成为常态,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交房即发证”的实施,是从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设,让开发企业主动担负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体责任,让购房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使购房者在收房拿钥匙的同时,马上可领取房产证,有利于解决小孩落户、积分入学等民生问题,大大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购房者长期以来的“心病”注射强有力的“强心针”。因此,四川其他地方也像都江堰市那样全面推开“交房即发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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