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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异宠”不能“脱管”
http://www.scol.com.cn(2020-8-16 0:35: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孔德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专业异宠批发”“活体零售”“红鬣苗380元/只,今天可发货”……记者近期调查发现,有不法分子以经营“异形宠物”等为名,通过网络非法买卖保护类野生动物。(8月15日 《新华每日电讯》)

  所谓“异宠”,指的是区别于传统猫狗鸟类宠物的爬行动物类宠物,多为蜥蜴、龟鳖、蛇等。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网日趋严密,但在“异宠”的幌子下,买卖保护动物、走私国外物种等情况比比皆是,已形成一条非法交易“黑色链条”。据媒体报道,在某知名网络论坛上,有不少“异宠”交易帖,多名卖家暗示可交易绿鬣蜥、豹纹陆龟等保护类野生动物,还有部分交易隐藏在QQ群中。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野生动物受到保护,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个人不得买卖饲养。非法“异宠”交易不仅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还由于存在大量走私境外物种,或者“异宠”被遗弃、“放生”、逃逸等情况,给我国本土生物种群和公共卫生防疫均带来安全风险。

  尽管如此,非法“异宠”交易能获暴利,且惩处力度不大,仍吸引众多不法分子“顶风作案”。截至目前,12315热线共受理核查野生动物交易举报案件709件,立案207件。而每一起举报背后,可能有更多隐案,不得不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今年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由此,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大大增强,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升级已是大势所趋。况且,保护野生动物关乎所有人福祉,关涉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监管部门对非法买卖“异宠”的行为绝不可姑息,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集中整治活动,严格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买卖行为,凸显“零容忍”态度。对于电商平台来说,严格管控交易内容是不容推卸的责任,应积极履行筛查、监督责任,加强人工和技术审核,对线上野生动物交易信息进行大数据跟踪,同时增加投诉渠道,对用户多次投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也需注意到,加强监管面临不少阻滞,譬如随着网购、物流日趋发达,非法“异宠”交易藏身网络、走私入境、“绕道”寄递,隐蔽性强,取证固证较难;动物名录调整工作相对滞后,不少走私入境的动物属外来物种,且大部分尚未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无权管辖等,亟待依据相关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健全执法管理体制,确立细化法规条例,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和此类行为的法律定性,继而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不断织牢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让触犯法律的个体或企业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让隐藏在“异宠”经济中的非法交易无漏可钻、无处可藏、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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