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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命拍照”晒不出精彩人生
http://www.scol.com.cn(2020-8-10 8:01: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315国道部分路段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驻足并在公路中间拍照,甚至有当地导游将此地列为必去景点。记者从青海交警总队获悉,自2018年至今,315国道上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为此,当地交警采取了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在景点及违法地点设置警示牌等措施。尽管如此,网红公路游客“拿命拍照”的冒险行为仍时有发生。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记者,行人站在道路中间拍照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据8月9日《北京青年报》)。  

  扪心自问,倘若因为站在马路中央玩酷拍照,被来往的汽车撞伤或是丢了命,那该是何等的得不偿失。再者说,跑在正常运行的机动车道上摄影拍照,本身就涉嫌违法,一旦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上,虽然不能说“撞了白撞”,但按照交通安全法规进行责任划分,拍照者注定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这也意味着无论自己是死是伤,结果都可能是“费用自理”,传出去非但得不到社会的同情,反而还可能被人斥责为咎由自取,用坊间老人的话说,是“赚的没有赔的多”。  

  眼下确实有这么一种“怪相”,只要听说或从网上看到某地成了“网红”,马上就有很多人趋之若鹜前往“打卡”,说是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前往一探究竟也可理解,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喜欢折腾个“名和道来”。地处柴达木腹地的315国道部分“网红”路段,相距最近的格尔木、德令哈市区都有百余公里,就是这么人迹罕至的一段公路,因为成了“网红”,马上就吸引了众多游人千里迢迢前去“留影”。  

  但“地闲路不闲”,在车辆穿梭的公路上,一些人占据道路中央或站或坐或躺,甚至还做出各种跳跃动作进行拍照。尽管交警部门加强了巡查进行了劝阻,却仍然无法遏制某些“表演者”的拍照冲动。据当地交警本部门表示,自2018年至今,这段“网红公路”仅因为拍照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就达8起。尽管笔者不清楚具体伤亡情况如何,却也能想象得出,在方圆百余公里无人烟的地方发生事故,救援难以及时赶到的话,受伤人员的处境该是何等悲催。  

  而就在日前,有媒体报道,一批摄影爱好者为追求“日系车站”“电影质感”“浪漫电车风”等所谓时尚,也常把拍摄地点放在铁道或者公路上。北京现代有轨电车西郊线的颐和园西门站,东交民巷路牌的道路口等处,居然也成了不少年轻人“表演拍摄”的聚集处,为拍出“动感”效果,有拍摄者甚至专门选择有轨电车到站的瞬间或是车水马龙的时候,进行穿越道路拍摄,这种“拿命拍照”的危险举动,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任,同样也是对他人生命和公共规则的极不尊重。  

  喜欢拍照无可厚非。希望留下美好的瞬间,在社交圈里晒一下,让更多“粉丝”为其点赞,同样也可以理解。但人的一生有无数机会可以拍照,生命却只有一次。“拿命拍照”,无视国家法规和公共规则,以牺牲他人权利为前提,拍摄出的影像再美、再富有“诗情画意”,也只能晒出品行的“丑陋”和可怕,绝对晒不出“精彩的人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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