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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首个飞地产业园”既要建更要共管
http://www.scol.com.cn(2020-7-17 8:16: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助力红原经济发展,浙江省温州市、四川省绵阳市和红原县充分整合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帮扶的各方优势,决定在三台县探索共建“红原·三台·温州飞地产业园区”,项目主要建设办公用房、综合性用房及标准厂房。其中一期投资5亿元,建设周期为17个月,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7.5亿元以上,年税收1600万元以上;二期投资7.5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1亿元以上,年税收2400万元以上。(7月16日《四川日报》)

  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发展“飞地经济”。所谓的“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常见的是“飞出地”把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方的工业基地,兴办各种园区等。

  “飞地经济”确实可以使“飞出地”的一些富余的产业转移到“飞入地”,促进两地通过融合共同加快发展。在过去十多年的“飞地经济”探索中,全国多地合作建立了众多的“飞地园区”。这些“飞地园区”大小不一,模式多样,发展路径也不尽相同。按照通常的管理模式,经济发达地区在相对欠发达地区拿了一块地办了园区后,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双方共同派驻人员进行管理。但由于受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制约,以及飞出地与飞入地在改革意识、开放意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要真正实现地区间政府间的合作、产业转移、互利共赢等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利益如何合理分配,出现矛盾和问题时如何处理,谁来处理?一旦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等等。

  发展“飞地经济”的重点是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问题。从利益分配来看,“飞出地”的利益需求是寻求过剩资本与产能的转移,而飞入地的利益需求在于产值、就业与税收。但是,受现行行政管理机构以及管理条例、管理方法等制约,“飞出地”与“飞入”地在“飞地经济”共治模式下,分工往往不够清晰。从风险分担来看,飞入地作为“飞地经济”的载体,直接承担着土地开发、环境承载等一系列成本,如果“飞地经济”发展得不好,甚至失败了,那么损失就要由飞入地承担,而飞出地的损失相对较轻。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对称,是阻碍双方平等合作的重要因素。

  发展“飞地经济”核心的问题是管理模式的改变。这几年,许多地方在发展“飞地经济”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创新飞地经济的发展和管理模式。例如:“深汕合作区”这块深圳的“飞地”,刚开始运作时,由于管辖权等问题,发展缓慢。深圳、汕尾两市在合作中,通过不断改进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合作区将不再由两市共管,而是把管理权全部交给深圳方面,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使一些先进的理念在合作区落地,保证了服务和政策的连续性,使企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合作区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更为重要的是,“深汕合作区”不再仅仅局限于产业布局和发展,而是将其建设成为一座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新城,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都由“飞出地”深圳来主导,这种飞地治理新模式,开辟了国内的先河。

  四川红原“首个飞地产业园”既要建更要共管,使这一“飞地产业园”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除了创新管理模式外,最关键的是要平衡合作双方的利益分配,毕竟一方虽然出了钱出了力投入了项目,但另一方也出了土地。其次,在管理权协商确定后,管理方也不能由着性子来,必须依法依规行事,特别在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严格把关,不能上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避免引发民怨。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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