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该成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

http://www.scol.com.cn(2020-7-14 14:25: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官方微信7月13日消息,针对网传“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身份信息被冒用”一事,武陵分局13日晚就初步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湖南文理学院部分学生身份信息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系统数据批量上传导入过程中,发生被冒用的情况属实。(澎湃新闻网7月14日)

  在7月11日晚,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曾发布情况说明称:“所有学生在各部门业务系统办件情况无异常,不会对今后办理其它业务有任何影响。所有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存在被泄露和被冒用的问题。”关于“是否冒用”情况,前后说法不一致,令人不禁担忧,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到底调查没有?是否存在遮掩行为?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数据安全法(草案)》第七条也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产生、汇总、加工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保护民众个人信息安全,政府不该也不能怠慢。

  在“互联网+政务”持续推广的今天,民众许多日常政务活动已习惯网上办。末端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接触大量敏感个人信息。出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不是小事,它能直接折射出,政府部门在落实末端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上的能缺失。数据安全管理出现疏漏,必会引发民众对“互联网+政务”的质疑。

  眼下需要关注的是,学生数据到底有没有泄露、冒用?是在什么环节出错的?是技术问题还是操作问题?同样的问题会不会出现在同类系统的其他部门当中?而被冒用的信息是否已被扩散?该如何消除后续影响?为什么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否定出现身份冒用问题?

  保护民众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全面细致的保护措施。受制于技术成本和人才队伍,一些政府部门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可能长期不足。所以收集个人信息的时候,务必坚持最小化原则,能不采集的就不采集,避免敏感个人信息“一泻千里”。同时,要增强数据泄露后的追溯能力,调查清楚问题的根源,在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决不能回避责任。

  大学生身份被冒用,会直接影响他们走入社会。对于这起案件,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跟踪追查,堵住漏洞,切实担起保护民众数据安全的责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