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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天府网评:以硬核责任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
http://www.scol.com.cn(2020-6-30 11:30: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继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和实施《条例》,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要强化主体责任、宣教责任与督导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条例》审议通过之后,关键在强化落实,对于各级党委来说,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从选举制度规定,到代表资格条件,从代表名额,到选举风气,都必须严格把关。如果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出现原则与程序问题,必将追究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由此倒逼地方各级领导切实把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好《条例》的落实落地。

  强化宣教责任。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党委要及时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精神,要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意识,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通过地方党校或者是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强化督导责任。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换句话说,各级党委要从政治高度去认识《条例》的执行,要加强督促落实,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条例》,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确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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