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锦月美慧月子护理中心大门紧闭,显得格外冷清。从两天前开始,住在这里的多名产妇向记者闻反映,她们已经断了餐食、没了月嫂服务,被“逼”得只有回家或者另谋别处。她们中,有的只住了两周就被迫走人;有的刚刚花了3万元还没入住,却被告知月子中心已经关门,押金也无法退。(华西都市报5月31日)
南宋医书《妇人大全良方》有云:“若末盈月,不宜多语,喜笑、惊恐、忧惶、哭泣、思虑、强起离床行动、久坐。”众所周知,“坐月子”对产妇产后恢复来说,至关重要。月子未满,便被迫离开月子中心,来回奔走颠簸不说,大额支出后难以索赔,也会给产妇和孩子精神及身体健康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
必须承认,受疫情影响,一些月子中心长期没有客源。在经历巨额损失后,被迫关门也是无奈。可站在社会层面,依照合同,为产妇和婴幼儿提供全面、合理、贴心的照料,不仅仅承担商业道德责任,还承担着照料人类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当事月子中心没有解决产妇安置问题,为了避免索赔损失,不声不响关门,实在失责。
从法理角度看,入住月子中心往往是,先付钱,签合同,再入住,属于一类预收款服务方式。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当事月子中心应当赔偿受害家庭的损失。
“坐月子”既是一类生活习俗,也是一种医疗服务。随着月子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近些年,来月子中心坐月子的人越来越多。月子中心逐渐从软需求,成为“硬需求”。月子中心行业所面临的管理乱象值得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与医院驱赶未痊愈病人一样,月子中心临时抛下入住产妇的现象,不应该处在文明社会当中。
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协调帮助受害者获取适当的医疗帮助与经济帮助。关爱产妇孕妇能体现出一个社会的温度,莫让女性在履行孕育子女的光辉责任后,受到恶意的伤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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