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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让笑气“哭”着离开
http://www.scol.com.cn(2020-6-10 8:09: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甜甜的感觉,吸的时候仿佛时间都凝固了。”吸食者眼中,笑气可以带来短暂的快乐。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广泛应用于食品、医疗等行业,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很强的成瘾性,吸入后人会产生幻觉、不自觉发笑。有的人一年间挥霍数十万元购买笑气,有的人吸食后体重暴涨、产生幻觉、尿便失禁、下肢瘫痪;有的人中断学业、疏远家人朋友;还有人已然付出生命的代价……目前,国内已发生多起因吸食笑气致病、致残、致死案例(据6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  

  坊间有句俗语“笑一笑、十年少”,意指笑不仅能让人心情愉悦,还能有益健康。但如果这种笑是靠药物刺激所带来的短暂幻觉,并且还极易成瘾,深陷其中难以自拔,那么这种笑非但不能带来健康,更会摧毁人的躯体和精神。而由国外传入国内,被一些青少年偷偷吸食的“笑气”就是此物。报道显示,由于“笑气”尚未列入毒品管制范围,监管方面依然存在许多空白,使得“笑气”不仅游离于毒品与食品添加剂的夹缝之中,个人购买吸食也是垂手可得。  

  “笑气”和贩卖吸食“笑气”所面临的监管与打击尴尬,除了制度欠缺所导致的“无法可依”之外,在笔者看来,相对于其它新型毒品的价格低廉,对其危害的认识模糊,也是一些青少年愿意尝试,甚至不惧后果的一大主因,据报道,每箱有240至300支装的8克气瓶,售价每支仅从1.4元到4元不等。每支不到一根雪糕钱,再加上作为吸食个体,他们包括整个社会对吸食“笑气”的严重危害也都所知甚少,既不“值钱”,又易于获取,并且还能“笑起来”,这对于好奇心强又喜欢尝试且自我约束力又相对较差的青少年而言,确实很难拒绝。  

  另外,因为“笑气”尚未纳入毒品范围,对于运输贩卖“笑气”的行为,“顶格”追究也只能是“非法经营罪”,违法犯罪成本相对较低,客观上也“纵容”了“笑气”商家的泛滥甚至是有恃无恐。因此,笔者以为,在针对“笑气”尚缺完善法规的前提下,一是按照非法经营对线上线下销售小瓶装“笑气”的店铺一律取缔,先把“笑气”赶出市场。  

  二是要加大“笑气”危害的宣传力度,让整个社会都能从潜意识里将吸食“笑气”等同于吸食其它毒品,这样既能够营造出整个社会拒绝“笑气”的氛围,也为顺理成章建立完善监管打击制度奠定基础。应该看到的是,“笑气”之所以能够在一些青少年中“笑起来”,很大程度上与包括青少年家长、亲人在内都还没有对其危害有足够的认识,甚至会认为是正常的“娱乐休闲食品”,认识不到危害,必然也谈不上提防。  

  三是加快立法和完善现有法规,大幅提高违法运输、贩卖和吸食“笑气”的犯罪成本,不仅要让“笑气”在线上线下“一瓶难求”,更要形成依法“严打”的法治氛围。说到底,“笑气”之所以能够“笑”到今天,就在于很多人还没有认清其是“笑里藏刀”,只有让整个社会看到起“真面目”,及早将其纳入毒品打击范围,“笑气”才会“哭着离开”。(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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