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铁文明”有《办法》还要有“惩罚”

http://www.scol.com.cn(2020-4-2 8:00: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殷建光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包括地铁内进食、手机外放音乐、乞讨等七种行为上了“乘客行为黑名单”。(4月1日《中国青年报》)

  社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必然发展,但是,乘坐地铁的社会文明规范还没有达成明确“共识”,没有形成人们的自觉。一些人在地铁上任性作为,甚至认为,这是个人的自由权利。早餐味道、喧闹偶像剧、外方音乐等不文明行为,让较为封闭的地铁,充盈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和声音,影响了乘客乘坐地铁的舒适度,破坏了地铁交通的文明和谐。这样的“任性”必须坚决打住。流动的地铁不能成为流动的“丑铁”。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办法》,就是通过国家政策,制度规范,向这些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告诉不文明乘坐地铁人,公共场合中的不文明行不是个人自由,是个人丑陋,是不对的,应改正。当然,这个《办法》只是从全国层面上统一了对不文明行为的界定,没有给出具体的惩罚细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地铁文明的时候,各地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文明习俗,制定好具体“惩罚”细则,让《办法》长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地方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执行细则,给出明确的标准,对人们的行为形成一种强制约束力,震慑人们的不文明行为,让其为不文明任性付出代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惩罚就没有规矩。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好习惯往往都是逼出来的。当然,这个惩罚应该是一种综合惩罚,不仅是罚款了事,还需要从思想惩罚、教育惩罚等多方面入手。最终,要通过惩罚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我们要教育公民懂得,维护地铁文明是公民责任担当,是基本文明素养。

  建设“地铁文明”是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必然内容,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为各地提供了政策依据。上有好政策,下要好落实,各地必须出台具体的“惩罚”细则,方能形成政策效应,让“地铁文明”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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