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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过度执法也是种“添乱病毒”
http://www.scol.com.cn(2020-2-20 8:35: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等问题,2月18日,公安部再次对公安民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2月19日中国新闻网)

  依法执法,既是法之底线,亦是权之红线。疫情防控与依法执法之间的关系,用顶层设计的话说,就是“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道理其实很简单:执法得当,就能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决战决胜疫情防控攻坚战;若是执法失当,不仅动摇法治信仰,更是让同心向前的疫情防控失序失范。

  最近的一些基层执法现象,在媒体和坊间引发很大争议:孝感一户人家在自家打麻将,麻将桌被志愿者和防疫人员打砸;安陆一家四口在家中打扑克,被公开训诫;洪湖一家药店因把进价0.6元(人民币)的口罩卖到1元,被罚4万元……从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传出的这些消息,也引起了国内司法界和监管层面的警惕。有些细节的追问,答案几乎板上钉钉:比如志愿者和防疫工作者有什么权力冲进私宅打砸私产?又比如在“一罩难求”、甚至地方部门都卖出2块钱左右一枚的现实语境下,严惩1块钱的口罩,如何完成“哄抬物价”的逻辑自洽?

  越是严格执法,越要慎重执法。法律毕竟是社会的底线,任何时候,从严从快的前提,都应该是遵循法理谦抑的基本逻辑。就算是特殊时期,有些常识还是不能僭越的。比如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公民个人权利就算要受到限制,也必须要同时满足几个基本条件:从目的上看,个人权利与自由的部分让渡,必须是为了更重大的公共利益;从程序上说,行政强制当遵循行政强制适当原则,要有合法性、合理性,设定与实施符合比例。这些充要条件,缺一不可。回头看看上述事例,之所以民意反弹强烈,恐怕恰恰在于悖逆了这些基本要义。所谓“一切法理皆情理”,民众的同理同情心,虽然不够专业而严谨,却基本多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司法底线保有取向一致的共鸣。

  疫情防控,也是“法治大考”。一方面,它具体而微地考量着最广大基层执法者的素养和初心;另一方面,也考验着重大公共事件当前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说得再直白一些,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其实也是种“添乱病毒”——它不仅消弭着公众对司法和公权的信赖,也会让“权力滥觞”成为一种暴戾的狂欢。连日来,看看那些突然“变脸”的小区保安、想想那些平地嚣张的袖箍大爷,他们固然不是什么恶人坏蛋,却为什么“给点权力就灿烂”起来了呢?人性的反思之外,恐怕还是要归于法治的考量。古人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基层法治生态,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者的以身示范。

  一句话,制度可以硬核,执法不能野蛮。过度执法、粗暴执法,于疫情防控阻击战来看,是不折不扣的添乱。或因如此,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提出,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如今,公安部重申“坚持”与“严禁”,既是苦口婆心、更是警钟长鸣,基层防疫执法中的诸般乱象,是该收手并问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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