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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肺炎殉职人员评为烈士,符合公众期待
http://www.scol.com.cn(2020-2-19 8:19: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2月18日《人民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异常凶猛,而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的阻击战中,许多干部党员、医务工作者冲在战斗的最前沿,站在了离病毒最近的位置。可以说,在整个疫情期间,这些医护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将整个国家的安危都扛在了肩上。夜以继日地工作,有的被感染,有的甚至被夺去了生命。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月15日,在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供诊治服务的422家医疗机构中,共有3019名医务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1716名,占比3.8%,有6人不幸不幸死亡,他们当中,有连续工作18天的徐辉医生,有医学专家林正斌教授,有基层医务工作者宋英杰医生……占全国死亡病例的0.4%。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在抗击新冠肺炎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不幸离开了人世。

  烈士一般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救其他人而牺牲掉自己生命的人,通常军人、消防战士、警察等才有可能被评为烈士。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抗疫现场就是战场,每一个参与疫情阻击战的都是战士。对参与这次疫情阻击战被感染后付出生命的同志,符合条件的评为烈士,符合社会各界的期待。

  到抗击新冠肺炎前线去“战斗”,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虽说烈士是为救别人壮烈牺牲的,但医生在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也是为了救治更多的患者,医生因在救治病人时被感染病毒而死,或者由于过劳而死,都是不顾自己的生命,把别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对这些牺牲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评为烈士,可以让更多的人向他们学习,弘扬他们舍已救人的精神,激发更多的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顾个人安危冲锋陷阵。

  我国《烈士褒扬条例》对烈士的评定条件做了规定。如: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人才能被评为烈士等等。不管是什么人,在抗击新冠肺炎阻击战中不幸被感染病毒去世,他们是为了国家安全,处置的是突发事,是在抢险救灾,更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而牺牲。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这些在抗击新冠肺炎中而牺牲的人是符合烈士这一称号的。

  生命对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一次,谁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灾情,多位党员干部、医护工作者在阻击战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英勇奉献,烙印在最美的逆行中,镌刻在冲锋的道路上,谱写在奋斗的岗位上。保护并善待好这些冲在抗疫前线而牺牲的人,既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心担当,也是整个抗疫形势的需要。他们舍己为人、救死扶伤,是社会的价值基石,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新时代的精神坐标。他们不需要被过分神化,但需要被记住,不能被遗忘。他们为了更多人好好地活着而离开,因此,国家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的称号。给予他们烈士称号,是对这些英勇牺牲的医护人员的精神补偿和最好纪念,以告慰英魂、宽慰社会,让全社会永远记住他们。(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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