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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果冻致醉驾该从“网”管起
http://www.scol.com.cn(2020-1-10 8:22: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浙江一女子在开车前,她吃了三个朋友给的“网红果冻”,够成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此事引发网络热议。交警提示,即使食用前不知情,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规定的酒驾或醉驾标准,即构成酒驾或醉驾违法。(新京报1月9日)

  与蛋黄派、提拉米苏、腐乳等发酵类零食不一样,所谓的“网红果冻”又被称为“果冻酒”,应是常用于派对场合的“酒精果冻”,原料就是高浓度的鸡尾酒,吃了酒果冻与喝酒无异。如今,“网红果冻”成了酒驾的罪魁祸首,在该司机被罚之后,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如何防范更多的无知者因吃果冻而酒驾?

  “酒不醉人,人自醉”,自己醉没醉,适不适合开车,自己还不知道吗?“酒”不是远离方向盘的唯一戒尺,安全驾驶必须谨慎小心。酒果冻的口感区别于一般果冻,不是等酒劲上头才会意识到酒驾,涉案的司机难以用“不知者无罪”开脱。因吃“网红果冻”导致酒驾,被罚并不冤。

  同时,也必须看到,相较于成瓶成罐的酒类,酒果冻的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互联网追逐潮流的氛围下,其“网红”标签易刺激民众购买尝鲜,“零食特征”则掩盖住“酒类本质”。没有经过提醒,相信不少跟风购买初尝者也会误认为酒果冻的酒精含量不高,和“酒心巧克力”“酒酿圆子”一样,不会影响开车。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为驾驶人提供酒果冻食用,与“同桌饮酒未劝阻”应承当相同的责任。为避免酒果冻酒驾危害扩散,应加大宣传性管理,防范购买者“误伤朋友”。

  据了解,网红果冻的主要销售渠道在网上,消费者多从网上了解该产品,网络氛围对酒果冻的销售及食用产生很大影响。仅仅从包装上标注酒精含量是不够的,酒果冻既然由网络传播和销售,就需要从网上加强管理。事实上,《电子商务法》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

  酒果冻有致人酒驾的可能性,网络运营者有责任对酒果冻的销售提供针对性的管理规范。例如,电商平台应要求商家在购买页面的醒目位置,标注“请勿在食用后开车,以免酒驾醉驾”字样,提醒消费者;短视频广告商,应在视频宣传中,打上“预防酒驾醉驾”的logo,提醒观众谨慎购买。

  酒驾醉驾之害尽人皆知,浙江女子吃了“网红果冻”够成酒驾,相关行业都应有一定的责任。酒果冻虽然仅是酒类食品中的一小类,可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也有利于带动其他酒类食品在市场中的安全宣传。莫让酒果冻成为伤人毒药,安全防范不容一点马虎。(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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