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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http://www.scol.com.cn(2019-12-5 14:29: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杨徳平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都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至关重要。笔者对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出几点浅见。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喜欢模仿,且犯罪种类多样化。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甄别能力不强,易喜欢模仿他人,也易受他人暗示。日常生活中,未区分年龄层次的影视、网络资讯中涉及暴力、色情等元素和犯罪手段描述极易引起未成年人的模仿、学习。而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为作案手段的信息化和多样化提供了便捷,使得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趋于成年化。

  (二)动机多元,且犯罪主体低龄化。数据显示,当前未成年犯罪人的动机不再是简单的侵夺盗窃财物,有的遇有他人蓄意滋事后,产生仇视报复心理,做出故意伤害行为;有的因感情纠葛,双方约架,聚众斗殴;有的仅因看人“不爽”,就动手伤害他人导致犯罪;有的一贯表现良好,但在特殊情况下,一时冲动,激情犯罪等。

  (三)行为冲动,且呈团伙作案趋势。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精力旺盛,情绪复杂,也极不稳定,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常常带有明显的冲动性。正因为如此,一些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未成年人聚在一起,易形成群体,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共同作案。一旦受到情绪刺激,即选择集体出动实施暴力犯罪来缓解愤怒、嫉妒或怨恨等情绪,例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此类犯罪行为往往较为残忍、野蛮,易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影响恶劣。

  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笔者就三方面来分析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教育。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庭教育“失当”、家庭关系“失和”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家庭结构残缺,关系恶化,未成年人缺少父母关爱,容易导致他们心理扭曲;二是家庭成员有不良行为,对模仿学习阶段的未成年人直接产生负面影响;三是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缺乏沟通交流,未成年人受到心理创伤,选择远离家庭,在同经历人群中寻求同情;四是家长监护不力,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子女,致使留守儿童缺失良好的家庭监护和教育,部分未成年人学业荒废,一旦遭到他人引诱,较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外部环境。一是来自社会的影响。不良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自媒体时代发展迅速,网络、影视等传播媒介有渲染暴力、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未成年人长期沉迷其中,就会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向犯罪。加之部分娱乐场所缺乏监管,允许未成年人消费,导致未成年人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直接引发未成年人各种不良行为。二是学校教育有缺陷和不足。现行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法制教育形式化、走过场,导致学生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同时,老师对学生的情感和心理引导、教育辅导不够,学生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弃以致辍学。一旦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极易受到有前科劣迹人员或犯罪分子的拉拢和教唆。

  (三)自身原因。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特殊阶段,心理发展不成熟是其特性。三观尚未成型,辨别是非能力低,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自控能力较差,行为易受情绪左右,难以有效地控制内心冲动;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极易被他人诱惑、拉拢;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使得他们难以谋职,加之社会经验不足,一旦生活出现困境时,就比较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还有的盲目追求金钱名利又想不劳而获,也是侵财类案件居高的主要原因。

  三、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和打击,更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性化服务工作,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形成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合力。作为公安机关,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治安管理。治安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途径之一,就如何强化治安管理,主要在以下四方面:一是严格行业场所管理,特别是加强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如对网吧、KTV、影院、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会涉足的地方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加强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尤其是掌握外来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对于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制止。三是严格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乃至切断未成年人与一切不良诱因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四是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辍学少年违法犯罪,或者为辍学少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开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犯罪预防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目前学校教育与预防犯罪衔接不够这一实际情况,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其中有效的途径有:一要建立警校共建机制。由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一线民警担任讲解员,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街道等组织,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民警通过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分析个案,预防犯罪的预案讲解等方式,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学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提高其自身预防犯罪的能力。二要落实侦教结合机制。在侦查活动中,尤其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要把侦查工作和对其进行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育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以教育贯穿整个侦查阶段,做到惩罚其罪,教育其人。三要有针对地进行法制教育。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犯罪人真正受到教育,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危害性,促使其认罪伏法,重新做人。

  (三)加强帮教转化。帮教转化工作是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应始终将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视为防治其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具体的做法有:一是把“问题未成年人”纳入到重点人口管理中,并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其中,针对有学不上、有业不做、泡网吧的未成年人定期考察,加以掌握控制。二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建立健全帮教小组,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认真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同时采取家长、老师、亲友、街道村居干部、民警等多方结合的方式,对其耐心教育,并从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给予关心,使其不致感到被社会、家庭和学校遗弃,从而改过自新,避免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三是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未成年人,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弃旧图新,重新做社会有用之人。同时对存在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服务,促其改过,避免他们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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