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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监察职能让监督“利剑”在公安机关震慑常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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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9-12-5 14:29: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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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晏苹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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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井研县公安局内设纪委已改革为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后,公安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适应改革后新的职责任务,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实好,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当前派驻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
过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往往由内设的纪委在具体承担,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和派驻的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再承担这项工作,但谁来承担这项工作,必须予以明确,不能出现工作“断档”,不能混淆了“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是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这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将主体责任予以具体落实,才能让监督责任发挥最大的效果。
(二)协同配合监督合力问题
监督是根本职责,但是在各个阶段,各个行业系统又有各自的特点。公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重点就是要围绕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紧盯公安机关突出问题,聚焦公安机关关键少数。因此派驻组如何找准定位,理清关系,与公安机关形成协同配合的监督合力,也是当前应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派驻组队伍建设问题
派驻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人员配备方面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等问题,人员缺编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组织建设方面,各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差异较大,还没有形成相对固定的机构运行模式;在加强纪检监察能力提升方面:监察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执纪又要执法,因而如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审查调查的能力水平,适应改革要求,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职能
(一)分清职责,明确“两个责任”职能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井研县公安局县局党委于去年底专门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明确由县局机关党委牵头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相应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工作任务。确保了主体责任日常工作有人抓,能落实。而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主体派驻纪检监察组则需要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围绕主责主业贯通运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双方本着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共同推进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相互融合,同步履行到位。
(二)捋清关系,突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重点
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上级公安机关与下级公安机关是领导、指挥的关系。作为派驻在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和考虑到公安机关的系统性、纪律性、半军事化的特点,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上下级之间必然要加强密切沟通联系。比如纪委监委要求对行业系统的政治生态评价,比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执纪、重大敏感案件的审查调查等等,都需要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形成合力,这样才能共同把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
一是做好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发挥好“探头”和“前哨”的作用,全面掌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去年以来,驻井研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也在不断探索加强这项工作,参加县局党委会进行了同步记录,将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考核评比、奖惩等事项纳入记录范围。建立了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为每名班子成员明确了一名联络员,协助做好厅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台账管理、工作记录等工作,方便驻局纪检监察组掌握日常工作情况。二是支持重大任务:今年公安机关的重大任务就是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这就要求公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安保措施要求,强化专项监督执纪问责,为重大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确保公安队伍以高昂的斗志、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圆满完成任务。三是聚焦关键少数: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用好函询谈话,加大谈话比重,增加抽查核实比例,不能简单“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监督,务必要把监督压力传导到位,对漏报、少报、瞒报的,坚决严肃处理;加强对落实请示报告要求的监督。近期,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请示报告的具体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纪律部队,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三)形成合力,共同配合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与内设纪检组织的协调配合。加强对警务督察的指导,目前各级公安机关的督察承担的任务较重,包括日常督察、社会评价、对普通民警、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工作等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协调配合,特别是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方面,要注意形成合力,不能各自为战,既要分工负责,也要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加强与公安内部部门的协调配合。今年的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再次对建立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作了强调。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牵头做好此项工作,在统筹监督力量的同时,立足派驻监督的职责,督促公安政工、督察、审计、法制、信访、巡察、机关党委等部门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四)带头“打铁”,严格自身建设执纪问责
派驻纪检监察队伍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干的是“打铁”的事,只有努力提高素质能力,才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建设。为了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派驻改革后,在人员配备方面,井研县公安局根据本级监察对象增多的实习,参照本级人员编制数,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队伍,保证了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必要的力量;二是加强纪检监察能力提升。监察授权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执纪又要执法,井研县公安局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审查调查的能力水平,适应改革要求。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县级可以上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参与干部监督业务实践,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确保专业更精通,提高精准监督本领和精细核查能;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强化“监督者更要是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常提醒、常教育,切实严明纪律要求,坚决严防“灯下黑”。
公安日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肩负的监督任务同样繁重,派驻纪检监察组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才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让监督“利剑”在公安机关震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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