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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公民应做三件事
http://www.scol.com.cn(2019-12-4 19:45: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笔者认为,作为公民,在宪法日,应该做好三件事。

  之一,学习宪法知识。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等等,作为公民应该懂得宪法的知识,应该经常的翻阅宪法有关内容,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一方面,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

  之二,做好宪法宣传。宣传宪法,人人有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人的工作与生活。每个人都应该做好宪法宣传,这是保护自身利益,这是维护宪法权威,这是普及宪法知识,这应该是公民的基本责任担当。宪法保护公民,公民必须宣传宪法。我们应该通过网络宣传,街头小巷宣传,在交谈中,在议论中,宣传宪法知识。宣传宪法知识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学习宪法,能够让宪法更好的深入人心。宣传宪法应该是公民的对“公”字的充实充盈之举。

  之三,对照宪法自省。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作为公民,应该经常用宪法对照自己的言行,反思不足,不断改进,为维护宪法权威做贡献,积极践行宪法意志,弘扬宪法精神,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今天,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宪法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宪法是我们的护航保障。宪法日,公民应做三件事,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对对照宪法自省,让宪法日成为自己法律素养提升的升华日。(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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