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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
http://www.scol.com.cn(2019-12-4 14:32: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央视网12月4日)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1954年,从第一部宪法诞生以来,我国宪法也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实践证明,我国宪法的不断发展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对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新时代,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更需要宪法的护航前行。

  《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人民而言,如铠甲,如标杆。但看今年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鲜明,宣传周更分别由不同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凸显了党中央对宪法普及宣传的重视,也诏示我们,要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

  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要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一直以来,我国有着良好的普法教育传统,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必须要在全国全社会动员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形式,让人人学法、知法、懂得、守法,将国家根本大法牢记在心。当然,宪法宣传教育,功夫更在平时,有关司法部门要努力用心,社会各部门要积极协作,借助宪法日,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学习宪法成为公民的常修课。

  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要强化公职人员标杆作用。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作为宪法精神的贯彻执行者,理当带头自觉遵守宪法,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人民公务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国家公职人员都不能成为凌驾在宪法之上“特殊公民”,恰恰因为地位作用的特殊性,国家公职人员更需要敬畏宪法,严格要求自己,做全民遵纪守法的标杆,以推动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自觉。

  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要教育人人争当守法公民。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今年宪法日的主题,也是我国发展建设的方向。遵纪守法是法治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经济发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都需要健康的法制来保障。换言之,公民人人都是国家的主人,人人也都是国家宪法的捍卫者,只有人人成为守法公民,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我们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才能更好地实现。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更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让宪法的光芒温暖民心,归根结底,是要让人人崇尚宪法、敬畏法律,形成人人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人心中有宪法,人人自觉遵守宪法,也才能促进社会法治,社会和谐安定,让人人感到宪法光芒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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