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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器异物不妨让虫“说话”
http://www.scol.com.cn(2019-12-18 7:59: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7日红星新闻报道:12月16日晚,一段四川乐山患者家长发现输液袋中疑似有虫的视频在网上扩散。17日,红星新闻获悉,事发乐山市人民医院,目前双方已经共同封存涉事输液袋。另据中新网12月17日电: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儿科输液器内发现异物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乐山市人民医院17日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该院对事件中的患儿及家属表示歉意,并愿意依法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同一条新闻,两种措词,一曰“虫”,一曰“异物”。异物者,特异之物,或者指误入人体某些器官部位的不明物体。虫者,种类繁多,可大可小,但毕竟有其所指。这里无指责新闻报道措词之意,只有追究“虫”或者“异物”之真相的意思。一旦发生类似事关患者权益和生命健康的新闻事件,则一定要首先追究清楚虫为何虫,异物为何等异物?否则就不能达成维护患者健康的基本目的。其次,应当追究虫之种类虫属真相。此虫究竟是什么虫?有毒无毒?有害无害?有没有可能造成感染事件?其三,虫何以钻入医疗用输液袋?是批量钻入输液袋还是单独钻入事件?若输液袋自始至终是密封的,那为何在生产之初造成如此巨大漏洞?其四,若输液袋不是密封的,又是医院存放在哪个仓库哪个库位造成虫钻入?其五,如果运输过程或者库存过程中造成虫钻入,又该通过何种定位程序追究到当事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输液器有虫,该趁机造势攻关还是先查虫源?在该院发布的情况通报中,其官方作出如下解释:我院作为百年老院,一直秉承“仁爱济世,精诚行医”的办院宗旨,我院包含输液器在内的所有医用耗材均按国家规定规范采购,符合国家标准。乍一看这似乎根本不是关于虫的通报,而是关于该院的精彩攻关与造势。作为医院来说,不是说不允许其声明办院宗旨,也不是说不能危机攻关,但当发生如此“虫害”之时,最低的底线应当先把虫的情况调查清楚,对患者作出“解毒”治疗,并进一步作出相关医疗事故医疗失误赔偿。而人们看到的却是连篇累牍的危机攻关与精彩造势。试问,虫还没有说清楚就先来说“仁爱济世”,难道虫钻入了输液器,也算是“精诚行医”的典范不成?

  输液器异物不妨让虫“说话”。对患者的应对措施如下: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按计划出院,并嘱按时随访。而对于自身出现的虫问题则处理如下:全面清理了院内所有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强化查对制度执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然而,虫从车间出厂到医院再到护士手中,然后再给幼儿输液,其间所有的流程都是无监管无核对“盲输”进入幼儿身体的?事实证明,“盲输”已经是既成事实,让虫“说话”,才能还原全部事实真相,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的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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