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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忽略“伤亡学生赔偿限5万元”的善意
http://www.scol.com.cn(2019-12-8 9:22: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6日,《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发布,明确学校安全事故中受伤学生、伤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补偿金额限定在一人五万元以内,同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补偿限额可以适当降低。”办法还指出,在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超过限额赔钱息事。(12月7日 新京报)

  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在校园发生意外而伤亡,学校最高只能赔偿5万元?如此低的补偿标准,恐怕既不公平,也会对失去孩子的家长造成二次伤害。河北省发布的这个“办法”,引发了公众的担忧。

  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而死亡,在经济赔偿上也难有统一的标准。窃以为,经济赔偿数额应当多方面考虑,比如当地的经济水平;比如事故责任划分;比如适当考虑是否是独生子女,同时,还需要考虑一下其他因素。显然,河北的《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把伤亡学生的赔偿标上限划定在五万元,这确有不妥之处,也未必是最终的赔偿标准。

  事实上,学校都会为每一名学生购买校园责任险。学生校园责任险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五元,由学校的办公经费承担;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学生每年的人身伤害赔偿金额最高可30万元。另外,“办法”也表示,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不接受调解,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大多数网友看到“5万”这个数字,觉得赔偿标准太低了。诚然,再多的金钱也无法与生命划等号,可是,我们不应忽略河北省这个“标准”背后的善意。每一所学校都不愿意出现学生伤亡的事故,然而,一旦发生了学生伤亡的安全事故,学校领导承担责任不谈,学校还要面临学生家属“校闹”的压力,他们在学校门口设灵堂,燃放烟花爆竹,找媒体报道,发布网络求助,聚众滋事,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面对家长的“校闹”压力,看似强大的学校,此刻实则软弱到一触及倒的地步。无奈之下,很多学校选择了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接受家长无理的赔偿要求。如此一来,就造成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局面,巨额赔偿之后,学校也因此而举步维艰。如果政府不出面干涉,不对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办法作出规定,那么,学校教育教学必然受到安全事故的掣肘。

  在笔者看来,河北省出台这个“标准”,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善意。但坦诚地讲,“五万元”的赔偿上限,确实刺激了公众的神经。另一方面,发了校园安全事故后,我们既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无理的、违法的“校闹”,也要给伤亡学生的家属正常的维权渠道。也就是说,我们要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更应提防“不闹不赔”,伤亡学生家长的权益也要依法保障。

  总之,公众不能把“办法”想得太坏,我们要有清晰的认识——《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的地方,有需要改进,但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善意,绝不应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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