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十分满意定当促我们百分努力”“请您选十分”……随着年终临近,五花八门的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也开始亮相于公园、广场、车站甚至是田间地头。为了让群众能够给“十分”,相关部门在造势上更是下足了功夫,“动动您的发财手”“张张您的金口”,言之谆谆,群众不给十分都不好意思了。(11月30日《人民法院报》)
眼下,随着年终临近,各地各机关单位、部门通过让广大干部群众对一年来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一个全面、客观的测评是十分有必要的。通过“满意度”的测评,既能知晓广大干部群众对自己工作的认可度,又能从中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为新一年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可以说,年终“满意度”测评是一个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晴雨表”。
然而,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却不难发现,不少机关单位、部门进行的“满意度”测评的结果往往都是“好声一片”,不是满意度“百分百”,就是满意度“全优秀”。其实,广大干部群众对机关单位、部门的测评“满意度”较高,说明各方面的工作得到了认可、认同,这固然值得庆贺。
但纵观各地“满意度”测评的过程,就不难发现,有的“满意”是“讨来”的,有的“满意”是“换来”的,有的“满意”甚至是自己“编造”的。试想,“满意百分百”是讨来、换来、编造的,这样的“满意”能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吗?
众所周知,机关部门的作风建设怎么样,不是靠讨来、换来、编造的,而是要靠平时一点一滴“干出来”的。只有是靠“干出来”的,才能真正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认同,年终测评时才能真正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满意”。
因此,笔者以为,“年终测评”应切忌“满意百分百”。这样做,一方面能帮助自身查找出工作上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使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整改,为来年的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又能体现测评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而不至于使年终测评成了一种“造假”而备受广大干部群众的质疑。
但愿各地机关部门在年终满意度测评时,切忌向群众“伸手要”满意度,或“张口要”满意度的虚假做法,而应通过自己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务实工作和工作业绩,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从而真正赢得“满意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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