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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系联手围殴天猫,如何定义垄断
http://www.scol.com.cn(2019-11-7 8:27: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陈德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此前,京东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0亿元(下称东猫案)。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9月12日,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26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11月6日《华夏时报》)

  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就是强制实施所谓的“二选一”,限制竞争,阻断后来竞争者的道路,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绝对是最经济实惠的营销,最快捷高效的舆论造势。在电商江湖里,尽管呈现出天猫、京东、拼多多 “三国杀”格局,但市场占有率和体量差异悬殊,强弱分明:2018年,在零售电商领域,阿里巴巴占据着中国电商市场58.2的份额,第二名的京东以16%的市场份额被远远甩在后面,拼多多以5.2%的份额排名第三,后两者加起来才差不多是阿里的三分之一。

  市场调研公司eMarketer2018年数据显示,虽然目前电商市场竞争激烈,但阿里巴巴依然在国内电商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树大招风,天猫的一举一动都会引发外界关注,成为同行攻击的对象。由于天猫在电商领域具有“带头大哥”的地位,以“二选一”为切口实施垄断诉讼,既可以在道义上占据主动,又可以引发更隐晦的监管顾忌,无论在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可以置被诉方于被动。首先,原告通过起诉能以弱者姿态示人,博取情感上的声援;其次,通过先入为主的诉讼方式,可以制造轰动的舆论效应,把被诉方推至曝光台上,达到转移视线和混淆视听之意;最后,当诉讼方式最终成为公共事件和热搜爆点后,又可以获得诉讼结果的利好,以及监管层面的重视,让被诉方成为重点关注的对象而陷入困境。

  “二选一”诉讼法由来已久,此次不过是“升级换代”,随着单挑的边际效应衰减,借势结伙群殴足起达到火上浇油的效果,并将舆论引导和混淆视听的目的最大化。对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来说,“东猫案”难以维持长期的关注热度,但“一拳难敌四腿”的群殴更易激发围观的兴趣。对不知情的人来说,极易被这种喧嚣的表象所蒙蔽,在判断的准星上也会失衡——如果没有搞“二选一”,为何会有这么多同行告你?如果没有事实支撑,为何会引发群怒?

  最可怕也最直观的结果则是,你是行业老大你有支配权,天然就具有垄断的嫌疑。这就是行业老大的苦楚,看似体量庞大但在舆论上处于弱势地位。一帮无节操的同行,用自己运用到极致的手法给予污名化攻击,往往会让被围攻者陷入无话可说,百口难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困境。那怕大家都玩的一个套路,搞同样的战术,但“轻体态者的围攻”,总能造成弱者无奈的假象。这种策略跟街头派和建制派,在竞选中所面临的处境极为相似,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也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双十一”前,“二选一”攻防之战突然升级,腾讯系三打一的群殴格局出人意料,更让人对未来走势担忧不已。某种意义讲,这是当年三Q大战的翻版,腾讯就此打败竞争对手而“独占高楼”。阿里和腾讯本属于不同的生态,各自在自有的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阿里和腾讯相比并不占流量优势,在社交电商领域也处于弱势,能在有限的流量领域把商业运营出丰富的生态,这样的成就殊其不易。在京东、拼多多明里暗里搞“二选一”,而腾讯又禁止阿里系的商家使用其支付体系和流量生态的语境下,联手针对天猫积累起来的品牌商业资源进行攻击,企图取得当年三Q大战那样压倒性的胜利,这种三打一的策略与战法,又何尝不是另类的垄断?

  建立生态不易,所谓的垄断也很容易泛化成一种伪命题。微信流量资源不开放使用,又算不算上一种垄断?把生态培育和塑造的独占与共享,污名成“二选一”之类的垄断,借垄断诉讼挑起舆论关注,并借机带偏监管,使各种公共资源与权力手段成为自己取得垄断地位的打手,如此贼喊捉贼的伎俩若真正达到目的,才是市场、公众与法治的悲哀。

  于公众,我们必须具有全面的视角与理性的思维,才能透过现象看透本质,而不被热闹的假象和预设的策略所迷惑;于司法执行与公义评判者来说,也必须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既要正视事实,更要尊重历史,既要小处着手,更要大处着眼,进行综合性判断、客观性评价和公平性评判断,用辩证之法去窥透用意,为“究竟谁在垄断”和“谁是谁的垄断”之问,找出最客观公正的答案。

  腾讯系联手围殴天猫,如何定义垄断?互联网作为一种颠覆性的革命,经历了和正经历着从乱到治,从无规则到有规则的演变。经过野蛮生长的阶段,如何实现包括电商在内的整个互联网生态健康成长,而不是顾此失彼的搅局者,是对公共智慧与治理能力的极大挑战和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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